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厂部分厂界噪声超标的情况,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已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孟罚责改〔2018〕第N045号),要求该厂立即停产整改。该厂距离居民区较近,为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不良影响,加之生产经营状况不佳,该厂负责人已决定转产。目前,该厂已将生产设备拆除,拆除后场地作为一般仓库使用。
问责情况:无。
七十四、焦作市修武县D410000201806190043
反映情况: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焦庄村南地有个商混站,后台老板是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周围所有的厂都关停了,只有这个商混站还在生产,厂内打石子扬尘污染严重,平时石子是30多元一吨,现在只有他一家,石子卖到80元一吨。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焦庄村南地有个商混站,后台老板是环保局的工作人员”问题。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举报中所称“焦庄村南地有个商混站”应为修武县博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永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1MA44D31F6H。该企业共有两个项目,一是年产30万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石料项目,修武县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3月24日备案确认(项目编号:豫焦修武环保〔2017〕05649),修武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6月30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修环评表字〔2017〕32号),该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投入生产;二是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修武县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8月18日备案确认(项目编号:豫焦修武制造〔2017〕26879),修武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31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修环评表字〔2017〕56号),该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投入生产。因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为年产30万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石料项目的扩建项目,破碎、筛选工段两个项目共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为两台MC—450袋式除尘器+15米烟囱。
经修武县监察委员会专项调查,未发现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入股或参与修武县博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营活动。
(二)关于“周围所有的厂都关停了,只有这个商混站还在生产”问题。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修武县辖区内共有商混站4家,分别为:焦作亿达砼业有限公司(原为修武县建新砼业有限公司)、焦作石龙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南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修武县博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11月份之前建成并投入生产的焦作亿达砼业有限公司、焦作石龙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南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3家商混站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按照《修武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版)》(修政办〔2017〕106号)执行,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Ι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预警时应急响应措施为停产。2018年4月份以来,因焦作市未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故修武县管理部门(修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4家商混站未下达任何停产通知。4家商混站4月份以来因特殊情况出现过停产现象,其中焦作亿达砼业有限公司4月份以来全面停产,主要原因为砂石无库存;河南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4月份以来共停产16天,主要原因为原材料不足和高考;焦作石龙混凝土有限公司4月份以来共停产5天,主要原因为无原材料和高考;修武县博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4月20日投入生产以来共停产2天,主要原因为高考。
(三)关于“厂内打石子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2018年6月21日,修武县专案组成员现场核查时,该厂由于破碎、筛选工段生产设备检修处于停产状态,配套的两台MC—450袋式除尘器停运。厂区道路存在物料抛撒积尘现象,密闭的1750㎡破碎、筛选车间内积尘较多。按照修武县环境保护局“非在线监控企业每季度自行监测1次”的要求,修武县博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委托河南博思霖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主要污染物颗粒物达标排放。
(四)关于“平时石子是30多元一吨,现在只有他一家,石子卖到80元一吨”问题。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为加大北山环境整治力度,2016年7月底修武县将辖区内的北部山区采石厂全部取缔,商混站所用石料均从外地购入,造成生产所用原料紧张,4家商混站在经营过程中均不对外销售石子,商混料随行就市,价格自然上涨,属市场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修武县博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的厂区道路物料抛撒积尘现象和破碎、筛选车间内积尘较多产生扬尘污染问题,2018年6月21日,修武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其下达监察通知(修环监〔2018〕44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停产到位,整改核查后方可恢复生产。
问责情况:无。
七十五、焦作市博爱县D410000201806190071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拘留所南300米路西,文强仓库西50米,老张回收站院内进行废旧塑料破碎,泡沫造粒,污水乱排,废气难闻,噪声扰民。有人检查时就停产,过后就恢复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举报内容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单D410000201806080047号信访举报件反映内容实质一样,为重复举报件。已在河南日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9批第5项公开,不再重复公示。
七十六、焦作市温县D410000201806190093
反映情况:焦作市温县黄庄镇前崔庄村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下水,导致整个村庄无法吃水。造纸厂北边紧邻大河,群众找到了这个厂向河道排污的暗管,焦作日报公示信息造假,地下污水输送管道都没有连接,在输送到污水处理厂之前都已经全部渗入地下,渗坑在厂的东南角,紧邻居民的吃水井,大量废水渗入地下,污染水源,希望督察组能现场查看,如果告诉当地环保部门,这些证据都会被毁掉。温县环保局不替老百姓办事。群众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不属实。(一)企业基本情况
温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位于温县黄庄镇前崔庄村西,法人代表尚黎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5790621054W,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机制纸。主要产品为瓦楞纸、新闻纸、卫生纸等;主要原料为废纸箱、废旧书报纸等;主要生产设备为燃气锅炉、碎浆机、造纸机等。主要生产工艺:废纸→碎浆→洗浆→抄纸→分切→成品。
(二)问题调查情况
1.关于焦作市温县黄庄镇前崔庄村西,温鑫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下水,导致整个村庄无法吃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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