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经过大会研究,成立由意大利、克罗地亚、委内瑞拉、韩国、肯尼亚、约旦6个国家组成的新一届的附属机构,负责评审2011年的申遗代表作名录项目。附属机构是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公约和操作指南规定组建的,附属机构必须从政府间委员会的委员国产生,委员国由24个国家构成,中国是委员国之一。附属机构负责评审各国申报的项目,每一个附属机构委员国可以根据自己能力情况,也可能委托专家、委托本国的研究机构评审这些项目,由6个国家一起协商、达成共识,如果有不同意见的话,他们还要反复磋商,最后拿出一致意见。附属机构评审以后形成一个报告,提交委员会,最终由委员会决定哪些项目列入或不列入。附属机构还有一些其他的工作内容。
第三,成立了咨询机构,由6个独立专家和6个非政府组织构成。这些也是要来自于整个缔约国成员当中,主要选定了西班牙、格鲁吉亚、巴拉圭、斐济、加蓬、突尼斯的6位专家,来自法国、捷克、哥伦比亚、印度、肯尼亚、摩洛哥6个国家的非政府组织,都是经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证。咨询机构和附属机构的任务不一样,咨询机构负责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评审急需保护的项目,二是负责评审最能体现公约精神的原则和目标的计划、项目和活动,三是评审各国申请的国际援助,资金超过2.5万美元。
第四,会议决定向《公约》缔约国大会推荐认证32个非政府组织,每一次会议推荐一批新的非政府组织进行认证,最后由缔约国大会来批准。另外会议讨论如何提高非政府组织参与《公约》工作的能力,国际社会都非常重视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情况。决定下一届的委员会会议,于2011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亚召开,并成立下一届会议主席团。会议还讨论了《公约》通过十周年的庆祝活动的建议。
这是一个会议的整体情况。
下面谈一下我们的几点体会。
第一,中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里面,应该说是积极的、深度的参与了国际规则制定工作,和社会上经常流行的一种说法不太一样,因为中国融入国际体系相对来说比较晚一些,我们改革开放30年来,慢慢融入了国际体系,在教科文组织我们是规则的制定者,还是一个主要的推动者,并不像社会上说中国在国际组织当中只是遵循由西方国家制定的规则,在教科文组织我们不能乐观和积极主动的参与很多工作。具体的证明,从2001年开始,中国一直派代表团全程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实施细则,并做了深入的工作。《公约》是从2001年开始到2003年,经历两年时间,2003年10月通过。《公约》通过以后并不等于生效,根据《公约》第34条规定,由30个批约国递交批准书以后,3个月之后生效,《公约》2003年通过以后,在2006年生效。我们一直参与《公约》的制定工作,里面的规则跟我们国家的利益、我们国家的一些关切基本比较相符,基本符合我们国家的主张。2006年《公约》生效后,开了第一次缔约国大会,中国也组织一个阵容强大的代表团,我当时也是团员之一,第一届缔约国大会很关键,要选举产生第一届政府间委员会的委员国,中国高票当选委员国,当委员国并不是目的,主要还是以中国有一个资格和身份能够深度参与其后的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影响国际规则的一个发展方向。因为国际规则一旦制定之后,往往要产生很多年的影响。
以上是一个中国参与多边规则的制定的整体情况。
中国参加会议,主要是三个任务:一是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确保我们的申报项目,能够获得通过;二是要为全球的利益,为全球的文化事务贡献中国的智慧,贡献中国的能力,提供中国的思维方式,参与引导规则的修改、完善工作,这不仅仅是为本国利益服务,也是为其他国家利益服务,为全球公共利益服务;三是中国应一些国家的要求,进行调解、协调、沟通的工作,有很多国家申报项目相互交叉、相互交织,产生一些利益冲突,我们如何调解和促进不同国家由于利益不同产生的一些冲突,我们如何促进他们相互对话,相互尊重,达成一定的共识,起到一个国际合作的作用。第一个任务,完成比较顺利,所有的项目申报成功了。第二个任务,就是参与规则制定,我们从全球的视野、从世界的胸怀站在一定的高度,来积极的参与、发表中国的意见,比较明确的表达了我们的一些想法。中国的参与,得到了多数国家的支持。
这次评审工作各国比较重视,24个委员国都派了代表团出席,有缔约国,还有非缔约国,还有非政府组织、联合国系统的其他机构,都派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应该有100多个国家派了代表,总人数达到400多人,可以看到各国对这个会议非常重视。这次会议总体上是评审了47项代表作名录项目,还有急需保护的项目。教科文组织在会议之前共收到32个缔约国的147项申请列入代表作名录。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共有213项代表作名录项目,16项急需保护的名录项目,其中我国有28项列入代表作名录,6项列为急需保护的名录,
从整体情况来看,各国对代表作名录项目很重视,因为它彰显了各国的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象,应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大家很重视,各国申报热情很高、数量也很大。但是,教科文组织还是面临一些压力,一是评审能力的局限性,二是各国申报数量的不断增加,形成评审能力和数量之间的矛盾。所以,今后标准会越来越严格,机制会越来越完善,各国竞争也却越来越激烈,申报的难度会越来越大。我们今后面临申报的数量受限的趋势,今后我们可能要适当调整策略,我们要和国际机构对接,努力提高我们申报的数量和质量。
中国到目前为止从来没有申请国国际援助项目,就是申请资金,当时也是有一些考虑,我们尽可能在代表作名录上多申报一些,资金方面,本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金总量并不大,如果中国再申请资金的话,就容易面临一些压力,抢占其他发展中国家,主要是非洲的一些国家申请的资源,因为中国申请能力非常强,非洲这方面很弱,他需要资金,代表作项目又多,所以我们没有申请国际援助的项目。还有最佳实践名册,我们既然这么多的代表作项目列入名录当中,我们应该有很多比较好的实践和经验,可以跟各国分享,这块我们做得不够,下一步要加强一下,要把我们好的项目、计划、活动推介出去,也争取列入到名录里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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