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赵哲锋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换言之,经营者提供的信息,不仅仅要保证真实性,还要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是涵盖了可能影响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意愿的全面性进行比较的重要信息。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商家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消费者掌握的专业知识是不对等的,是要明显高于消费者的。所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美容院应该对消费者的消费内容进行明确的告知,假如说商家知识含糊其辞的话,很可能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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