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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因病退卡半年未果 美容保健卡2万多元"飞"了?(2)

发布时间:2018-08-23 19:13 | 编辑 :中华养生网 | 来源:

制图/牟小璇



  ■延伸 商务部加快修订法规 治理预付卡市场乱象

  去年10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消费提示称,近段时间以来,个别不法分子假借办理预付卡或预付消费的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给部分群众造成经济损失。主要特征有:一是通过传单、广告、业务员推广、购卡人员推荐等各种途径公开宣传;二是不以真实消费为目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购卡人返还购卡资金、预付资金并支付一定利息;三是以购买“预付卡”、“购物卡”或“预付消费”等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工商总局提醒,此类运作模式实际上是变相承诺高额回报,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请广大公众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而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预付卡市场乱象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去年10月18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建立或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商务部正加快修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加强预付资金的管理,对各种违法行为将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坚决打击。需要指出的是,这项工作需要有一个过程。”   本报综合

  预付卡消费问题多 本报邀您来说说

  无论是美容美发、健身游泳、还是洗车洗衣,很多商家都打着“专享折扣,充值之后就送大礼”的促销口号吸引消费者办理会员卡。但是,预付消费卡往往是“看上去”很美,但有效期、消费限制、不退款等,都是不能不防的“陷阱”。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预付卡消费类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营服务缩水。有的经营者以免费体验、高额折扣优惠、夸大宣传商品和服务质量等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当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消费后,发现经营者不按照事先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经营服务质量打折扣。二是设定霸王条款。有的经营者提供的合同或协议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故意减轻或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三是随意限制消费。有的经营者自行设定预付卡使用门槛,限制消费者正常消费。以消费额度不足、价格上涨、节假日除外等为理由,单方取消优惠活动,并设定额外条件,导致消费者的预付卡越办越多,充值金额越来越大,被"卡"得越来越深。四是使用低劣商品。有的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用低劣商品代替高档商品,甚至个别经营者使用的商品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无”、失效过期等问题,导致消费者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受到侵害。五是擅自终止服务。有的经营者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地址等情形,不能继续提供服务,没有提前告知持卡消费者,也没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山东文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钢说,市民在选择购买预付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发卡的主体是否有相应的资质;另外它是不是有履行的能力。第二,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要避免大额消费,避免过长期消费。第三,还要预判一下自己的实际需求和履约能力。

  另外,律师提醒,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与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存在一定的脱节,判断力下降,也容易上当受骗,保健品诈骗、医疗诈骗,电信诈骗等是老年人中招的重灾区。

  防止各类诈骗,老年人要加强自身防范意识。打消“花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念头,不要在所谓的免费讲座购买“保健品”,保留好相关购买凭证,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10报警或与质监部门、消费者协会联系。

  其次,儿女们要多关心老人,多和老人沟通,给老人讲一些基本的防骗知识,抽时间多陪他们参加正规的健康知识讲座。

  您在预付卡消费过程中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纠纷,是不是也遭遇了退卡难题?如果有相似经历,请您拨打96663或者登录半岛客户端、半岛官方微博微信留言给我们,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本报记者将联合消费者协会为消费者维权。

  说法

  监管部门: 预付卡消费纠纷一年上千起
 

  市南区珠海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李先生告诉记者,目前预付卡消费纠纷越来越多,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统计,珠海路市场监督管理所一年当中接到的预付卡纠纷投诉能达到上千起。

  “情况和金额都不太一样,有的是因为店家服务跟不上,有的是承诺和兑现的不一样,有的是门店直接关门跑路了,对于这样的纠纷,我们都是尽量去调解。”李先生说,预付卡纠纷多,一是和目前监管缺位有关,另一个是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时对自己的权益保护方面的防范意识较弱。“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时签订合同,不能签订合同的也要对相关的权益有个书面的约定,一定要防范可能存在的服务不到位,商家消费陷阱等风险。举个例子说,现在的健身会所一般都有合同,如果你不要,他们也就不给了,但如果消费者提出来,他们一般会提供。”李先生表示,在办理预充值型会员卡前,要充分了解商家的经营状况和服务内容约定,尽量避免在信誉度不高、规模较小的商店办理,充值额度不能过高。

  记者查询发现,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预付卡消费投诉达到2.93万件,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商家擅自终止服务、“关门跑路”等,而有的企业甚至将预付卡作为非法集资、恶意欺诈的圈钱手段。 

  201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规定多用途商业预付卡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则归商务部。2012年,商务部发布了《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该《办法》里面规定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三大类企业发行的预付卡进行监管。 

  不过,看上去严密的监管体系却存在很多漏洞,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该规定并没有囊括所有行业和领域。经常发生预付卡纠纷的健身等领域没有包括进去。另外,这个规定只针对企业法人,对个体商户、非企业法人存在监管盲区。而事实上,在现实的消费场景中,最容易发生侵权行为的就是个体商户。 

  2014年,青岛市商务局曾经开展了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检查的对象是青岛市辖区内已备案的集团、品牌和规模发卡企业。记者了解到,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两个条件之一的企业:即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还有一个是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截至2015年7月,全市已对28家发卡企业进行备案管理。也就是说,发卡备案的主体是企业法人等有限的几十家企业,其他数以万计的个体工商户发卡是没有备案的。

  律师: 卡内余额应当退还给消费者

  山东文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钢说,潘女士美容消费服务卡上余额2万多元是预付款。预付款和定金都是合同履行前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当事人的一定款项,都具有预先给付的特征,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定金具有制裁违约方补偿受害方的作用,即给付定金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则双倍返还定金;

  预付款本身就是价款或者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价款的一方违约,还是接受价款的一方违约,预付款都应该退回。潘女士与美容店存在消费合同关系,在双方未约定合同解除条件及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可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解决纠纷。

  “卡里的钱感觉永远都花不完,因为每次都会被推销新的花费加到卡里。”在一家美容会所办了预付卡的刘女士说,她耳根子软,又每次都觉得对方推销的活动很划算,因此预付卡里的钱越积越多。其实,潘女士也属于这种类型。

  刘女士说,每次到美容会所消费,工作人员都会不停地推荐她买新的美容产品和套餐,而无一例外地都会是预付费的项目,每次的金额也都从千元起步,以至于最后一万元的卡变成了两万元。等到刘女士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个因贪图便宜而无法自拔的消费陷阱时,她决定去退卡。不过,让她没想到的是,虽然会所可以退卡,但以往每次打折消费的金额都要重新计算,退回的余额只能是存进去的总额扣除每次原价消费的金额。以存进去一万元为例,如果消费五次,每次2000元,经打五折后卡里还应剩5000元,但店里却称退卡时以往的消费不能打折,最终卡里也就没剩下余额了。对于应退款的余额是多少,潘女士和美容院也有这方面的争执。

  对此,山东华鲁律师事务所律师隋思玉表示,一般卡分为两种,一种是往里充值的,那么里边剩多少钱,就应当退多少,这个毫无疑问。其次,有些卡是一次性充入多少钱,然后购买了次数不等的服务,有些是店家为了推销赠送的,对于这种卡即使已经使用了,还是需要按照未使用的次数,折算成相应的钱退还给消费者。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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