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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发布 重点有十一方面(2)

发布时间:2018-02-02 17:02 | 编辑 :中华养生网 | 来源:

开展行动计划实施中期督导。修订《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评选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探索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新机制。

13.加快推进社会办中医。

深入实施《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和健康服务的意见》,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做大做强,推动跨省连锁经营、规模发展。

四、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4.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

开展大型中医(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院巡查,做好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防治体系建设,启动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实施新一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深化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深化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强化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开展省级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举办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培训班。开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抽查,做好中医医院抗菌药物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15.做好中医药应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积极参与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灾害事故等卫生应急工作。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健全中医药参与艾滋病防治诊疗工作机制,扩大中医药治疗覆盖面。

16.促进中西医协同。

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印发《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指南(2018年版)》。开展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提升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健康城市建设、爱国卫生等工作。

17.促进少数民族医药发展。

贯彻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广一批少数民族医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整理一批少数民族医药特色养生保健技术。

五、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18.促进中医养生保健发展。

印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建设一批全国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制定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治未病工作指南。推广一批针对特定人群的中医治未病调理方案,发布一批治未病特色技术方法。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和服务水平,开展效果评价。

19.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

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提供机构,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20.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

深化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遴选第二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开展示范项目创建。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相关标准体系建设。

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21.健全中医药科技创新制度。

印发《关于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中医医疗器械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制定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中医药科技评价体系建设政策。编制中医药实验动物平台体系建设规划。

22.建设中医药科技平台。

启动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进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试点建设。培育中医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和重点中医药科研机构的科研能力建设。优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布局。加强中医药康复科研协作体系建设。

23.加强中医药传承。

推进《中华医藏》编纂。加强中药炮制技术的传承基地数据库建设。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建设。

24.强化重大科研项目管理。

做好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等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推动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第二批项目任务实施。

25.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

推进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制定国家道地药材目录。持续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建设中药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中药质量标准库等支撑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药标准化项目标准规范制定与中药专利质量提升及快审工作。

七、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26.医教协同深化院校教育教学改革。

落实《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实施卓越医师(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全面推进中医药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省(部)局共建中医药院校。

27.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

深入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启动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统筹推进第四批全国中医(西学中、少数民族医药)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及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中医护理骨干人才、中医优势特色技术传承人才、民族医药骨干人才培训项目。推进国家中医药人才培训平台建设。开展全国中医药行业财务骨干人员培训。

28.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

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推进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设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9.加强中医药基层人才培养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继续建设一批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强化师资培养,严格结业考核和评估,提升培训质量。

30.推进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准入和执业管理制度改革。

实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推进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改革,制定《少数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开考标准》。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八、弘扬中医药文化

31.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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