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出动人员524人次,检查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6家,普通食品生产企业26家,普通食品经营企业215家,发现问题普通食品生产企业3家,问题普通食品经营企业7家,立案10起,结案2起,累积罚款金额3.5万元。
三、落实责任,督查考评
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办)食安办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将工作推进到基层。根据方案的安排,对基层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将基层治理食品、保健食品违规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诈、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成效纳入当年工作评议考核内容。
四、加强沟通,强化协作
市食安办组织各成员单位收听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并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细化各成员单位分工,研究部署推进整治总体工作。各成员单位围绕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相互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食品、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
五、加强宣传,社会参与
利用权威渠道和媒介,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扩大食品、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和舆论氛围。我市在丰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专栏(?channelId=ff8080815d1cc4d0015f9eb91e7c53c4),发布整治相关信息。同时要求各乡镇(街办)食安办在乡镇(街办)政府网站建立专栏,宣传各单位整治工作和成效。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对社会公众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辨假能力。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15和12331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认真接受和处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此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了企业诚信生产、守法经营的意识,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是一个长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努力促使我市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丰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31日中华养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