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29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赵东五 梁杰)青蛙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抓捕和贩卖轻则违法,重则犯罪。但总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追求金钱利益或口舌之快,大肆捕捉野生青蛙进行贩卖和食用。近日来,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浦南派出所经过精心组织,连续抓获了五名非法抓捕青蛙的犯罪嫌疑人。
2018年8月17日晚,一场如期而来的雷阵雨让温度下降了不少,阵阵清新的空气让人们心情特别愉快。在农村生活的人都知道夏季雨后青蛙出来活动频繁,在捕捉害虫的同时,也给猎捕杀它们的人以可乘之机。地处城乡结合部的浦南派出所由于地缘的特殊性,时不时有人捕猎青蛙食用或进行贩卖。根据季节和天气的规律,所长夏兴辉决定组织派出所人员在乡间小路有重点的进行巡逻和蹲守。当晚23时许,副所长赵东五带领民警武尚立等人巡逻至浦南镇新建村小黄墩后面的无名小路时,路边时隐时现的手电筒灯光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民警悄无声息的向灯光靠近,当场抓获捕捉青蛙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场查获被嫌疑人捕捉的青蛙22只。
2018年8月21日,由于连降大雨上游泄洪,新沭河河水上涨了不少,每年此时也是不法分子捕捉青蛙的最佳时机。当晚20时许,在所长夏兴辉的部署下,副所长赵东五、民警武尚立放弃休息时间带领队员在辖区内沿新沭河南侧大堆进行不间断的来回巡逻,连续抓获四名捕捉青蛙的犯罪嫌疑人,查扣青蛙200余只。经过审查,以上人员对于其晚上在浦南镇乡间小路和河边进行捕捉青蛙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以上嫌疑人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捕捉的青蛙已被办案民警在适合青蛙生长的地方放生。
据了解,青蛙常栖息于河流、池塘和稻田等处,大多在夜间活动,以昆虫为主食。所食昆虫绝大部分为农业害虫。一只青蛙一天可捕食70个虫子,一年可消灭害虫15 000只。捕蛙必然会破坏生态平衡,导致害虫泛滥。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人把青蛙肉当做补品或美味佳肴,其实青蛙肉不但没有特殊营养,吃多了反而会影响人体健康,青蛙一般生活在农田里,青蛙常吞食带有化肥、农药的害虫和水源,农药便在蛙体内蓄积下来,人若食用,极易形成慢性农药中毒,导致各种癌变和肿瘤;甚至可能会导致婴儿先天性畸形。青蛙还是多种寄生虫病毒细菌的寄主,且烹制也不能完全消除,食用青蛙常常会染上寄生虫病。
民警提醒,一些农民可能对野生动物存在认识误区,其实,我们身边很多都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能轻易猎取。很多嫌疑人的法制观念淡薄,虽然知道捕猎青蛙、麻雀等行为不对,但是并未意识到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麻雀、乌龟、壁虎、青蛙等小动物都是属于“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重要科研价值”的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非法狩猎以上小动物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此,笔者呼吁广大朋友们一起来保护环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青山绿水环境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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