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佳)“我拍摄举报的占用应急车道照片,交警为啥没有采用?”近来,不断有市民致电本报,询问交通违法随手拍相关问题。昨天,记者从西安交警高速大队了解到,清明假期,高速交警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100余例,其中违法占用应急车道1060余例。假期结束后,仍有市民不断发来随手拍的违法行为达800多例,基本上都是占用应急车道的,而实际被交警采用的,只有60%左右。
昨天上午,西安交警高速大队就此向媒体作了说明。民警周宇驰说:“假期后我们收到举报800多例,实际记录违法的有500多例,很多人拍摄的视频和图片都不规范,达不到作为违法证据的要求。”交警介绍,从市民提供的视频和照片看,有些视频没有指向性,不知道举报的是什么车辆,有些照片则信息不全。
那么,什么样的照片是符合规范的呢?交警公布了有关举报的注意事项:
1.举报者在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安全,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或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拍摄;
2.记录交通违法的图片,必须为原图,不得使用图文软件对照片进行美化或修改。尽量用行车记录仪拍摄,然后进行截图,或者直接向交警部门提供违法视频。行车记录仪的像素比较高,车牌、车辆外观等会比较清晰,同时记录的违法过程也比较完整;
3.记录交通违法的视频,必须是合法获取的原始视频资料,除了正常的截取外,不能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时长建议在1分钟以内,大小必须在50M以内的一段视频,能够清晰辨别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过程,包括场景及机动车全景特征等;
4.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和准确联系方式,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案件调查工作,以便查清违法事实,落实奖励。公安交警部门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5.为保证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取证调查,提高查处效率,请举报人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2日内,上传举报照片或视频(举报时间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相隔不得超过48小时);
6.举报人提供的照片或者视频应当客观真实,并通过合法途径、合法方式取得。举报人应当如实描述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机动车号牌、外观和具体违法行为,并能够与举报照片或视频相互印证。缺乏上述要素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西安高速交警表示,广大市民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体现社会责任感的行为值得点赞。对于大家提供的违法信息他们会一一核实,符合违法记录标准的被举报车辆,将会受到处罚。高速交警再次公布了西安辖区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邮箱:3385596238@qq.com,市民如遇到交通违法,可及时举报。交警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高速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每一位司机都有责任保证它的畅通,不要图自己一时方便走捷径。一旦违法行为被记录,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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