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安局经过十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以犯罪嫌疑人曹某为首、盘踞在潍坊市城区、以“套路贷”为主要犯罪手段的涉黑组织。
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共移诉19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逮捕12人,取保候审7人,涉及案件78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购买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等15个罪名,查封、扣押、冻结了8.2亿元的涉案资产。
2017年9月,潍坊某商贸城开发商实名举报其开发的商贸城被曹某黑恶势力团伙谋夺、霸占。接到举报后,潍坊市公安局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侦查。经过两个月的秘密调查取证,初步掌握了曹某组织的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11月,成立了由5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对曹某组织成员展开集中抓捕,先后抓获组织成员20余人。
经查,自2007年开始,曹某(男,51岁,潍坊市潍城区人)涉足民间借贷行业。2008年以来,曹某团伙以“套路贷”的方式,采取虚假诉讼、暴力威胁等手段,侵害他人合法财产权益。十年间,曹某团伙资产迅速膨胀到近十亿元,建立了组织严密、危害巨大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谁跟曹某借贷,谁就会掉进他的“套路”。2011年4月,开发商高某向曹某借款150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5分,以现金收取。双方签订以实际借款额上浮15%共1725万元的借款协议,曹某要求高某用16套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签订了买卖合同,并网签到曹某名下。至此,借款双方当事人就该笔借款事实,签订了大小两套阴阳合同。按照曹某的要求,双方制造了1725万元的银行流水记录,并与相当数额的购房合同和收据相对应。至2012年5月,高某偿还了曹某利息858万现金,并且用五套房产及一辆奔驰汽车签订了转让协议作为抵顶借款利息的保障后,再无偿还本息能力。2013年3月,曹某安排律师到潍坊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高某交付其购买的16套房产以及支付341万元逾期交房违约金。仲裁过程中,曹某指使律师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致使潍坊市仲裁委裁决,将该16套房产和逾期交房违约金折抵的4套房产归曹某所有。随后曹某安排律师分别向潍城区、高新区法院继续提起虚假诉讼,又非法占有了高某5套房产和一辆奔驰汽车。该案涉案总价值4800余万元。
遭遇曹某“套路贷”危害的,还有多人。与曹某发生借贷关系的各类企业、个人数十家,目前这些企业大多处于停产、停工、破产状态,其中,多家企业倒闭破产,20余个家庭倾家荡产。
曹某在敛财过程中,藐视法律,滥施暴力,罔顾人伦,无视道德,几乎达到了泯灭人性的地步,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07年,潍坊一公司老板刘某向曹某借高利贷100万元,未能及时归还本息,曹某多次组织人员找刘某及其担保人采用跟踪、喷油漆、堵锁眼、贴大字报、非法拘禁等手段索要债务。刘某一家人慑于曹某淫威背井离乡、流落外地。
潍坊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该案中涉及到的“套路贷”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犯罪形式,往往与民间经济纠纷难以甄别。“无论犯罪分子多么狡猾,我们将不断总结打击对策和方法,提升打击成效,坚决维护良好的金融和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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