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一高校招辅导员重男性被指性别歧视,校方:依据实际情况)
近日,有学生向澎湃新闻反映称,10月26日华中农业大学发布的2018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中,有涉嫌性别歧视的内容。
据一位原来从该校毕业的毕业生反映,学校在招聘辅导员的公告中,明确标注“男性6名、本校女性1名”,“性别歧视现象太明显了,只招一个女生,还要求必须是本校的学生。”
对此,华中农业大学人事处一负责人表示,学校确实发布了这则公告,但不存在性别歧视的说法,“我们学校的辅导员常常要和学生同吃同住,女辅导员在没有生孩子之前肯定没问题,但慢慢生了一胎、二胎后,还让她住在学校,就不太人道了,所以不太适应我们的岗位。”
而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一工作人员11月8日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对于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尚没有明确的管理条例,“我们也是第一次接到举报,是否构成性别歧视,我们还要进一步调查。”
华中农业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的招聘公告辅导员招聘:7普通名额仅设1名女生
10月26日,华中农业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招聘公告,公告中显示,2018年华中农业大学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本次招聘辅导员9名,其中自然科学类学科(含理工农医)男性6名、本校女性1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2名。”
对此,本科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生物专业的学生林雪(化名)认为“性别歧视现象太明显”,“7个名额里只招1个女生,而且女生还要求是本校学生,这个比例就很不公平。”
林雪表示,自己已经从学校毕业两年,如今在另一所高校读研,但对于母校的动态常常关注,“我之前在武汉一家人力资源部实习过,实习期间发现,往往一些岗位在招聘上都会有 特殊要求 :一定要男生。就是无论女生的条件再怎么合适也不行。”
这次实习经历,让林雪对于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格外关注,“因为我自己也快要毕业,要开始找工作了,很担心也会出现这种性别歧视。”
而华中农业大学也并非首次出现此类情况。在学校官网上,澎湃新闻记者发现,2016年11月发布的《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中也明确标明“本次招聘辅导员8名,其中本校毕业生4名(3男1女),外校毕业生4名(男性)。”
校方:女辅导员生子后不太适应岗位
11月1日,澎湃新闻联系了华中农业大学人事处,该处一负责人表示,学校确实发布了此则辅导员招聘公告,但绝不存在性别歧视,也不存在同校、外校区别的说法。
“今年的招聘政策主要是在学科方面,是我们经过了慎重考虑,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征求了学工部门用人单位的具体需求才发布的。”
该负责人表示,华中农业大学是一所农业专业性质强的大学,对学生们的环境要求非常严格,辅导员们常常要和学生们同吃同住,“女辅导员在没有生孩子之前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慢慢生了一胎、二胎后,还让她住在学校,就不太人道了,所以不太适应我们的岗位。”
此外,该负责人还解释称,学校有很多管理干部都不对外招聘,男辅导员往往做了一两年后,会往行政或者管理岗位转,辅导员队伍里沉淀下来的多数是女同志,“我们也是根据目前的辅导员性别比例来看,女生要招的相对少一点。”
而对于女生为何只招本校学生,该负责人则表示:“去年我们招的许多辅导员都是学思政、马列等人文学科的,但我们学校属于自然科学类学校,有时候辅导员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还需要一些专业知识,从学科方面来考虑,我们今年就需要招与专业相关的人来任职了。”
省人社厅:是否歧视要进一步调查
除了2018年辅导员的招聘公告被投诉有涉嫌性别歧视现象,在华中农业大学官方网站近期发布的其他几则招聘公告中,澎湃新闻记者也发现了类似现象。
在9月4日发布的《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招聘公告》中,招聘条件明确标注“考虑现有师资队伍结构现状,男性优先”。
而在10月9日发布的《华中农业大学期刊社招聘编辑启事》,应聘条件的第一条则为“男性,年龄35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对以上情况,澎湃新闻记者查询了湖北省相关规定。2017年10月,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人社部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2013年10月,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曾发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地域、民族等条件。”
针对上述文件,11月8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了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该厅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解决就业问题包括解决劳动纠纷、社会保障、工资拖欠等问题,对于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管理条例。
而对于2017年发布的文件,该工作人员解释为,“文件中说的是歧视性条件,性别歧视也是歧视的一种,但他们(华中农业大学)这样的情况,我们也是第一次接到举报,是否构成性别歧视,我们还要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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