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郑州市民微信朋友圈的一个截图突然传开了,一位网友称在金水路骑电动车逆行被查,交警要求“发朋友圈集齐30个赞才能走”。河南商报记者从交警大队核实到,该大队民警最近并未使用该类处罚方式,主要采用当场罚款或“三教育一采集”的方式处罚。不过,此前在国贸360广场、金水路二七路交叉口,郑州交警确实采用过这样的处罚方式。
郑州市民骑电车逆行要“发朋友圈集赞”?
“本人驾驶电动车在金水路紫荆山逆向行驶,被郑州五大队民警查获,转发朋友圈曝光自己,我认识到自己的违章和错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闯红灯不逆行,宁等一分,不抢一秒钟。”这两天,郑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这样一张截图传播广泛,该网友称,交警说要集齐30个赞才放行。
从朋友圈定位来看,处罚地点位于紫荆山公园,应当属于郑州交警一大队的辖区。
7月28日,河南商报记者分别向郑州交警一大队、五大队民警核实,均未核实到最近这两个单位的民警采用了这样的处罚方式。
郑州交警五大队民警称,由于最近郑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交通整治,各个大队民警会跨辖区执法,“问了一圈,没有人用这样的方式处罚。”
该民警称,由于最近郑州全市范围内严查交通违法,“民警针对违法行为当场就处罚了。”
他说,违法者要么接受罚款,要么接受“三教育一采集”处罚,即体验式站岗的感受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的法律教育、书写守法承诺的自我教育,并采集交通违法者的详细信息并记录在案。
郑州此前有市民因交通违法被交警“罚”发朋友圈
虽说最近郑州交警不太可能采用上述“发朋友圈”的处罚方式,但在此前却有先例。
民警说,此前在国贸360广场,同事曾让交通违法者发朋友圈。
去年4月,在郑州市金水路与二七路交叉口附近,因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市民李先生被郑州交警一大队民警拦下,完成了交通安全知识答卷后,李先生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出了“我是李×,我倡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代言人”的倡议,并获得微信好友的秒赞。
满脸通红的他说,“这种执法形式很新颖,比口头教育更深刻,以后我一定注意。”
民警介绍,以往采用在路口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彩页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效果不显著,于是创新形式,让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者通过关注微信进入先学法规再答题,把交通安全的课堂随时带在身上。
外地也有类似处罚方式,发朋友圈可以免除罚款
除了郑州,四川达州、江苏连云港、浙江台州也有类似的处罚先例。
从今年4月16日起,四川达州交警一大队在查获电动车轻微违法行为时,驾驶人可以选择发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呼吁大家引以为戒,集满20个赞,再由交警对其进行警告教育处罚。
在台州的县级市临海,一位白领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被交警拦住。交警称,只要她把自己交通违法的事情发到朋友圈,呼吁小伙伴提高交通意识引以为戒,并且集20个赞,可以免除10元罚款。
达州交警称,这种集赞方式只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首次轻微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可自愿选择罚款处罚和集赞免处罚两种方式。
针对网上质疑该做法缺乏法律依据的声音,上述民警回应,朋友圈集赞“免”处罚并非强制性做法,根据《道路交通法安全法》的规定,违法的行人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选择罚款或处以警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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