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镇江6月8日电(通讯员 高玥 许欣)非法采砂是破坏长江沿岸水利堤坝和生态环境的行为,但依然有人因为其中的巨大利益铤而走险,齐某某就是其中一个。近日,经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和行贿罪判处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
齐某某原以务农为生,偶尔在江里捞鱼补贴家用。见别人采砂赚得盆满钵余,齐某某也有些眼红,于是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与人合伙买了艘吸砂船,做起了在长江上采砂的生意。
起初,生意并不好做,回本缓慢。直到2014年,有人介绍了几项“大业务”,才让一直惨淡经营的齐某某生意有了“起色”。期间,齐某某也因其非法采砂的行为多次受到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侥幸心理和贪欲终是占了上风。
为了既保住非法采砂这条“财路”,又能少付点罚款,齐某某在三年里多次向负责禁采的国家公职人员“送礼打点”,行贿现金共计四万元。他也因为这条“利益链”,获得了不少受贿人员第一时间传递的禁采消息,“财路”更为顺风顺水。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同处一条“利益链”上的公职人员被立案调查,齐某某的非法采砂及行贿犯罪事实也逐一浮出水面。2017年3月24日,齐某某在长江河堤被依法抓捕归案。
经查,截至2017年3月,齐某某在长江镇江段117号至118号浮标段附近非法采砂共计147余万吨,非法获利人民币147余万元,三年间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高达737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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