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镇江6月28日电 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焦惟奇 今天上午,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5年至今年6月,该院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包括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14件21人,批准逮捕7件9人,起诉12件18人,其中包括涉案金额10亿余元、受害群众约6000人左右的华诚酒业非法集资案在内的一批犯罪手法新颖、影响广泛的典型案件。
据悉,华诚酒业非法集资案被告人刘某在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的情况下,以镇江市华诚酒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宣传“茅台醇”系列白酒的“代购代销+消费返利”投资模式,“投资人”仅需付款1.5万元,即可购得标价4.5万元的“茅台醇”系列白酒,可只领取1.5万价值白酒,剩余3万元价值白酒可与公司签署协议代销,每周返还一定资金并有返利。刘某还在镇江、扬州、无锡、苏州、南京、上海等地通过召开定期酒会、印发宣传册、口口相传等形式,并下设若干营销团队向社会公众宣传并集资。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云山介绍,此类非法集资的受害者被欺骗,高额回报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往往犯罪分子会给自己披上一层合法外衣,他们通常借用公司名义实施犯罪,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很多证件样样俱全,甚至很多犯罪分子本身就是企业家,有一定人脉关系和社会活动能力。他们还有着严密的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所谓的项目、宣传造势、募集资金、还本付息、激励政策等环节。他提醒公众,投资时要保持头脑清醒,第一反应查看融资有无批准文件,是否合法。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飞表示,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扩散速度不断加快,打击非法集资,不仅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及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和预防宣传,最为关键的还是要让广大老百姓擦亮双眼,保持警惕。该院发动街道、社区积极参与,通过编辑推送“打击非法集资法治教育专题微信”,用群众身边的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此外,该院还将紧紧依托检察职能严打非法集资犯罪,主动与法院、公安机关、金融机构深入沟通协调,探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依法适时提前介入,适当引导侦查方向,并探索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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