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并将建立黑名单制度,明确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收入挂钩。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对上述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其中,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等不良执业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进行严肃问责。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发挥利益调控作用,探索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内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提高医院自我管理、主动降低运行成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
《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人员聘用、岗位、职称、执业医师、护理人员、收入分配等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加强人才培养培训管理,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
(文/刘银艳 叶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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