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有变化 受理以下六类信访举报
6月22日,记者获悉,为适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有了新变化,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明确为“六类受理、三不受理”,体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其中“三不受理”包括:对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全省已打造了“网络、电话、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立体网。建成了贯通省市县的举报网站群和举报电话网。省纪委省监委举报网址为:;举报电话统一为:(区号)12388;来信举报可寄至各级纪委监委信访室;来访举报应到官方网站公布的地点进行。
属于受理范围六类信访举报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记者金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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