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窈窕身材相信是大多数女人的梦想,为此,刘女士经常服用减肥药来保持身材,效果还不错,这就让她萌生了做微商的想法,专门在网上售卖减肥药。可谁知这个美丽的计划竟然和犯罪沾上了边。
被告人刘某:“通过网络买了几盒吃,确实这个产品让我瘦了很多,瘦了二十几斤,后来在我亲戚朋友、我婆婆、我妈,包括我三个姨也都有吃,都瘦了,在她们那里反馈蛮好的。”
刘女士感觉还不错的这种减肥药名叫“奇迹溶脂纤体瘦”,从外包装到生产日期,包括防伪标贴一应俱全。2016年开始,刘女士在网上问上家赵某拿货,每套的价格大概在三百元左右。
被告人刘某:“经营者法人的附件都是有的,包括它盒子正面都有授权防码的防码号,我认为它好,我也没有再纠结这个方面。”
那么,刘女士认为效果不错的减肥药究竟是如何出炉的呢?其实,上家赵某先在网上买减肥药丸,然后自己灌装,用塑封机等设备,将盒子塑封,甚至还贴上防伪标签,印上生产日期。成本不过二十元的减肥药摇身一变成了包装精美售价三百元的一套减肥药。
被告人刘某:“我现在也是特别的懊悔,因为自己可能年龄比较小,对我家庭、包括我自己,这次都是挺大打击的,现在对这个事情也特别特别懊悔。”
经审理查明,2016年到2017年间,赵某等人明知购买的胶囊中含有非法添加物质,仍然出资购买成品胶囊、包装瓶、包装盒、防伪标签、收缩包装机以及制作使用说明书,在山东淄博市一处出租房内对胶囊进行封装并且命名为奇迹溶脂纤体瘦,以每盒280元或者300元的价格,通过快递方式销售给刘某,销售金额为七万七千多元,而刘某明知减肥药中含有非法添加物质,仍旧销售给他人52套,销售金额达两万四千多元。
经查证,涉案的奇迹溶脂纤体瘦中检验出西布曲明成分,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公诉机关认为,赵某、刘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法官提醒消费者在通过微信购买商品时,要多个心眼多份谨慎,尤其对于药物、食品、化妆品之类的产品不要大意,也别冒险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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