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現制現售果蔬飲料 禁用過期原料加工
羊城晚報訊 記者馬燦報道:“過期原料、衛生條件差、虛假宣傳等問題較為突出。”昨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下發關於加強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監督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嚴格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禁止使用腐敗變質的水果、蔬菜以及超過保質期的果醬、糖漿等原輔料加工制作飲品。
嚴格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
近年來,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等飲品店發展迅速,“網紅奶茶”、“網紅果汁”等飲品吸引不少消費者購買飲用。但檢查發現,部分飲品店使用過期原料、衛生條件差、虛假宣傳等問題較為突出,存在食品安全隱患。
為加強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監督管理,保証食品安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正式下發《關於加強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監督管理》的通知。通知強調,飲品店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規范飲品制售行為,嚴格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
產品宣傳需與實際相符
通知要求,從業人員要取得健康証明,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等,保持個人衛生和手部清潔。採購的鮮奶、奶粉、植脂末、茶粉、茶包、水果、蔬菜、果醬、糖漿、食品添加劑、一次性杯具和吸管等原輔料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准。
值得一提的是,該通知還強調,制作食用冰、奶茶、果蔬汁的水,應為符合國家標准規定的生活飲用水﹔用於加工制作果蔬汁的水果、蔬菜應新鮮安全並清洗干淨﹔禁止使用腐敗變質的水果、蔬菜以及超過保質期的果醬、糖漿等原輔料加工制作飲品。產品宣傳中使用“無糖”“低脂”“鮮奶”“現切水果”等內容的,要與實際相符。
通知要求,各地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消費者監督現制現售奶茶、果蔬汁等飲品店的經營行為,及時核查處置消費者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
(責編:袁菡苓、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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