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省抽取了保健食品10批次样品(辅助将血脂、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各2批次),经检验均为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检验依据
经过相关部门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补充检验方法等。
二、检验项目
感官指标、功效/标志性成分、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法添加物等。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如发现疑是非法产品,请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31。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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