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儿童人数约为2.2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6.6%,儿童药市场需求巨大,为何用药短缺始终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
去年6月,国家卫计委等6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对保障儿童用药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保证儿童用药的合理安全和剂型开发方面,近年来,临床医生和药物研究者都付出了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儿童用药新剂型所占比重仍较小,开发速度也缓慢。
有数据表明,国内市场90%的药物没有“儿童版”。目前我国3500多个药物制剂品种中,儿童药物剂型仅有60种左右(含中成药);全国6000多个药厂中,仅10余家药厂专门生产儿童用药,产品中涵盖儿童用药的企业也只有30余家。
由于缺少专门的儿童药物,医生只能根据儿童的年龄、体重等情况,将成人药品酌情减量给儿童服用,这加大了儿童用药中的隐患和风险。数据显示,我国儿童用药中,有一半左右存在超量问题。《2013年中国儿童用药安全调查报告》显示,儿童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2.9%,新生儿更高达24.4%,分别为成人的2倍和4倍。
大部分药企不愿意挑起“儿童版”药剂生产和供应重担的症结在于,儿童药研发成本太高,此外还存在儿童新药临床试验难的尴尬。而且与成人药剂相比,儿童新药不仅审批手续更繁琐、投入精力更多,而获取的利润往往又与付出不成正比。这正是医疗趋利化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所致。
解决儿童用药短缺的矛盾,需要政府切实履行投入、引导和监管职能,为儿童药研发生产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意见》提出,从鼓励研发创制、加快申报审评等多方面利好入手,通过政策扶持和制度保障来拯救儿童用药,可谓切中要害。如,建立申报审评专门通道,发挥医疗保险对儿童用药的保障功能,按规定及时将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等。
当务之急是要确保《意见》确定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地生根”,对此要用好政府“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
一方面,充分调动药企积极性,公共财政必须“兜底”民生医疗,加大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力度。另一方面,不妨借鉴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加快推动相应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促进儿童用药的研发生产。
同时,还应建立全国儿科药物临床试验协作网,通过全国儿童专科医院和各大医院儿科参与的多中心临床试验,为我国儿科新药参数补充更多的循证医学资料。同时建立全国儿童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儿童尤其是新生儿药品不良反应资料进行细致分析,实现数据全国共享。
中华养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