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家富报道:4月12日,市公安局三清山机场分局依法查处一起使用伪造证件案,违法嫌疑人吴某某(男,44岁,铅山县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4月11日18时许,在上饶三清山机场航站楼安检现场,一名男性旅客使用疑似假的身份证办理乘机手续时被安检员识破。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当场比对,初步判断该名旅客所持有的居民身份证系伪造,民警依法将其口头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吴某某如实交代了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乘机的违法事实。吴某某欲搭乘EU6676次航班(南通-上饶-成都)前往成都洽谈生意,因身份证正在办理中,数日前通过路边电线杆上张贴的小广告,花100元向制假人员购买了一张印有自己真实身份信息的假身份证,企图“蒙混过关”。截至案发时,吴某某仍以为印有自己真实身份信息的假身份证是可以正常使用的。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吴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伪造的身份证被依法收缴,假证来源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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