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办工作要求,现将我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工作阶段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是制发实施《方案》。按照省九部门工作文件,分别转发和制发了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将任务和要求下发到各区县市和相关成员单位,要求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认真抓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建立推进机构。建立了哈尔滨市成立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便于工作联系,现将通讯录印发给你们,各区县市参照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组建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形成系列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同时实施了“三表三台账制度”,定期报省局,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各区县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了主流媒体经营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及三级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多策并举,共治推进。
一是加强工作督办。组织全市督导检查工作,实行机关处室对口包区县市工作。组织了保健食品企业约谈工作座谈会,约谈企业17家,要求企业依法经营。
二是实施会议推进。建立了工作会商会议制度,共召开会商工作会议4次,全面部署工作,阶段性听取工作进展。
三是建立沟通平台。印制了《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中涉及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打击非法会销方面的宣传资料4万份,下发到各区、县(市)局,张贴到大型商超、宾馆、药店等重点部位。期间,市局保化处深入区县进行督导,联合区县局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为做好整治宣传,市局保化处联合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举办了“食安讲堂之保健食品走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情况进行了宣讲,对参与活动的100多位老年消费者进行了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讲解提示。新晚报、黑龙江省电视台生活频道帮忙节目、中国网、中国食品报(龙江食宣)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通过整治,全市共检查宾馆245家、酒店244家、专营店26家、社区培训室29家、药品连锁总部31家。出动执法人员1546人次,联系公安、社区共同执法12次,张贴警示标语3377幅,设置宣传栏42个,开展消费警示92次,责令整改22家。
目前,在市局网站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全市工作共发布治理专项工作信息137期,其中11期上网发布。其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广告信息2篇。
(三)狠抓重点,大案突破。
一是实现全覆盖监管。要求监管覆盖面,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326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店5232户,同时对我市辖区内的3586家药店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173家经营主体下达了责令整改。特别是组织开展了一次全覆盖式专项集中检查行动,全市监管检查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是实行全方位管控。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指导检查各播出机构认真履行广告发布责任,严格落实广告承接制度和播出三审制度,强化业务人员学习,健全广告发布各环节规章制度。对在播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全面停播保健品、保健食品、医疗资讯等类广告,待认定无误后,再行播发。对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呼兰区广播电视台、依兰县广播电视台等8家媒体落实广告三审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和通信联络,随时就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交换意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进行重点约谈。全年约谈责任人6人次,停播违规广告200余条次。同时加大公益广告播发力度,播出各类公益广告4万余条次。从源头管控,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发布。为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发布空间,我局从源头上切断违法广告的发布平台,对辖区内三区九县(市)播出机构频道开展集中清理,关停区县45个违规频道,最大限度减少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的播出渠道。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声称减肥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产品、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产品、声称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功能产品、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功能产品等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检,共计抽检保健食品41批次,抽检场所覆盖药店、专卖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已全部送往市农科院进行检验。
三是实行大要案突破。首先,加大了广告案件查处工作。全市广告系统共查办有影响的广告食品、保健食品类案件11起。①一是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广播(97)频率自办服务类节目“中医宝典”,利用健康养生讲座为保健食品发布违法广告案(处罚0.84万元);②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发布“欧米伽-3”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81万元);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通过电视频道违法发布“臧宝保健滋补液”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10.62万元);④四是哈尔滨广播电视台所属经济广播违法发布“阳气肽”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6万元);⑤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发布“盛芝坊牡蛎片”、“ 牡蛎活肾素”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918万元),收缴罚没款共计:19.188万元人民币。另外,还立案2起,正在办理之中。违法宣传的广告产品主要有“一杯瘦身汤”( 果疏丽人牌轻畅颗粒)、“百善长寿组合”( 正源丹)、“生命基础套餐”( 乐怡胶囊、生命维他牌多种营养素片、生命益博士益生菌酵素粉)、紫苏子油、阳气肽等都属于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其次,加大了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力度。①查处销售假冒“爱莲巧”巧克力违法案件2起,并对2家违法商户做出以每户罚款17.5万元的从重处罚,该案待局案审会审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②对销售假冒“茅台”、“玉泉和谐清雅”、“五粮液”违法商家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③为保护好“哈尔滨红肠”这块哈尔滨食品的金子招牌,12月5日,由我局商标处、计量处、价格处、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食药、城管、国税、公安、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在哈东站、哈西站、火车站周边、中央大街商圈等红肠经销商户较为集中区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红肠经销商户39家,查出了牌匾与注册名称不一致、没有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流通许可过期、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计量器具未经强制检定、未明码标价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据职能,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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