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喜欢参加各种健康讲座,经常花高价买回来一些保健品,劝也劝不住。”湖州长兴的朱女士日前致电党报热线,向记者反映了一件让她扬眉吐气的事:最近长兴一名保健品销售商就因虚假宣传受到重罚。朱女士说,她希望这个案例能通过媒体广而告知,以此提醒痴迷养生的老年人,警惕保健产品的虚假宣传手段,购买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这家副食店的经营户以开会为名义向老年人集中推销保健品,并夸大宣传,查实后我们已向当事人下发了处罚决定书,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2万元。”按照朱女士提供的线索,记者昨天与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取得联系,了解到这是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该局查处的首例涉嫌虚假商业宣传案件,也是全市查处的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的第一起案件。
前段时间,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经查,这家副食店店主通过加盟一家名为“百姓领购网”电商平台,成为该电商平台线下销售实体店,主要销售“百姓领购网”推荐的商品,重点发展55岁以上老年人成为“百姓领购网”会员。通过对销售商品的销售状况及荣誉进行虚假宣传,这家店自营业以来已进行大规模会销5次,受欺骗误解群众近500人次。截至查获当日,已销售羊奶粉125套, 2250罐,销售额达到30余万元。
针对老年人“有闲有钱”的群体特征,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打着养生保健的幌子行骗,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就曾在酒店内查获一起“老年健康讲座”。该“讲座”面向来安吉旅游的中老年旅游团,参加者约200人。“讲座”内容为讲解老年保健知识以及推销西藏某公司生产的梅邦虫草精。经查询,上述梅邦虫草精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抗疲劳、抑制肿瘤、调节血脂(降低总胆固醇)”,但是其产品描述为“本品精选西藏纯正冬虫夏草为原料,可增强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和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明显将已批准的保健功能作了引人误解的夸大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行为,当事人依法被处罚款18万元。“去年9月,我市启动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至去年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1945人次,监督检查19314家次,立案79件,其中移送公安8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有效震慑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行为。”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6月底前,我市将继续通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严查食品、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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