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8年春季学期起,合肥将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日前,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要对现有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确定并指导承担送教上门任务的学校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合适的送教方式,每次送教服务应有不少于2名教师。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认定,为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据悉,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学校免费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将相互配合共同负责服务区域内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送教服务须在家长认可和配合的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案,开展相应教育服务。
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每周送教不少于1次、每次2—4学时。承担送教任务的学校要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到服务对象家庭实施一(多)对一服务、到服务对象躲在的福利院或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等开展服务,以及家长到送教点陪学等方式。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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