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的李某曾因酒驾发生侧翻事故,导致自己受伤并被吊销驾照。四年后,李某不知悔改,再次醉驾上路,被高新交警查处,这已经是其第三次因酒驾被查。2月7日,记者了解到,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喝了半斤白酒和一瓶啤酒后,开朋友车回家被查
1月16日,高新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健康东街与惠贤路交叉口设置检查点,对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晚11时9分许,在距检查点南侧约100米处,一辆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灰色江淮轿车突然减速。民警注意到这一异常举动,迅速上前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刚摇下一半车窗玻璃,一股浓重的酒味就扑面而来。民警发现,这位30岁左右的男性驾驶员面色通红,两眼发直,表情僵硬。民警立即用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进行检测,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联系医务人员进行了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31.63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员李某的驾驶证竟然在4年前因醉酒驾驶已被吊销。
据李某交代,他当晚在坊子区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半斤42度的白酒,又喝了一瓶啤酒。李某受酒精刺激,称自己因驾照吊销长时间没开车,坚持要借朋友的车开。李某的朋友虽然喝了酒,但理智尚存,劝他不要饮酒后开车。可李某借着酒气壮胆固执己见,称已经是深夜交警不会查车,非要开车回家,朋友也劝不住。
直到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李某发现民警设点检查,心中后悔不该抱有侥幸心理。
四年前醉驾发生事故致自己受伤,驾驶证被吊销
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林坤明向记者介绍,经过查询,李某已经三次因酒驾被查。2012年2月份,李某就曾酒后驾驶一辆厢式货车,被奎文交警大队查处。
李某没有吸取教训,两年后再次因醉驾被查,而这次还发生了事故。2014年10月份的一天,李某与朋友去淄博玩,当晚一直唱歌饮酒至深夜。次日凌晨,李某驾车从淄博驶回高新区的家中,沿樱前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惠贤路东150米处时,轿车驶入道路右侧绿化带内,造成车辆、绿化带受损,李某受伤。高新交警赶到现场后,将李某送往医院,同时对其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后来,李某因构成危险驾驶罪,不仅被吊销驾驶证,还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然而,四年过去了,李某将法律抛于脑后,再次无证酒驾上路。2月7日,记者从高新交警部门获悉,李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后驾驶易引发事故,春节聚会切记酒后不开车
“酒后驾驶被查处后,多数驾驶员会引起重视,但还是有部分人存侥幸心理,觉得不会被再次查到。”林坤明对记者说,像李某这样,每隔几年就被查一次的情况实属罕见,可能时间跨度长,其已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抛于脑后,然而面临的处罚将更为严厉。
“酒后驾驶会使驾驶员出现视力下降、视线变窄、注意力不集中等状况,从而导致反应迟钝、行动迟缓等,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交通事故。”林坤明说,酒后引发交通事故,往往不在于驾驶人没有认识到酒驾的危害,而是其内心的不自觉和侥幸心理在作祟。每起因酒驾发生的事故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只有广大驾驶员真正重视酒驾的危害,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才能对自己及他人负责。
林坤明表示,春节将近,亲朋好友聚会增多,在饮酒助兴后,请司机一定谨记酒后不开车,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因自己的一时贪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出行上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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