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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山寨组织被通报 6成冠名“中国”

发布时间:2018-02-08 12:02 | 编辑 :中华养生网 | 来源:

原标题:179山寨组织通报6成冠名中国

2月7日上午,民政部网站公布了近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的名单,共179家。名单显示,这些组织不少以“中国”“全国”冠名,如“中国美丽乡村研究中心”“全国名人书画艺术联合会”,甚至还有“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推进组织委员会”。同时,“国务院精准扶贫基金会”“雄安贵阳新区基金会”这类“蹭”当前我国热点工作的未登记组织也被通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表示,这些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焦点1

非法组织蹭“雄安新区”热点

一些社会组织“蹭热点”,以当前国家相关重点工作为幌子未经登记从事非法活动。新京报此前曾曝光了一个自称“中国科技创新与战略发展研究中心军民融合工作委员会”的“山寨社团”,该组织吸收会员、举办活动,并称将在全国各地建4万个地方服务机构。

此次通报中也涉及此类“蹭热点”的组织。如一家名为“国务院精准扶贫基金会”的社会组织被曝光。国务院扶贫办曾针对多起群众来信来访,询问扶贫组织机构真伪等事宜作出明确通报。国务院扶贫办通报称,经核查,国家层面没有“中央精准扶贫办公室”或“国务院精准扶贫基金会”等类似组织机构。

此外,随着雄安新区的设立和建设,有的非法社会组织也打起了“蹭热点”的主意。此次曝光的一家名为“雄安贵阳新区基金会”的社会组织即未登记社会组织。

记者查询中国社会组织网,目前没有任何在民政部登记的名称含“雄安”的社会组织。在地方民政部门登记的只有“北京支持雄安产业发展促进会”与“三亚市雄安新区(河北)商会”两家。北京支持雄安产业发展促进会为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管,业务范围包括政策宣传、区域协作等。中国社会组织网对这两家社会组织均公布了联系电话和办公地址。

对于一些蹭国家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热点,以此成立相关未登记社会组织从事非法活动的事件,中央军民融合办政策法规局有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激发了各方面参与热情。但同时社会上也出现钻制度空子,走灰色地带,甚至打着“军民融合”旗号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现象。包括军民融合在内的一些国家重大工作,官方机构要加强政策解读,“现真身”,以防止此类社会组织鱼龙混杂在社会上行骗。

焦点2

179组织超六成冠名“中国”

记者盘点昨日民政部公布的179家涉嫌非法的社会组织,有114家冠名“中国”。包括“中国园林协会”、“中国建设装饰行业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研究协会”等。同时,还有7家组织以“全国”冠名,包括“全国美丽乡村商业项目管理办公室”、“全国商用车配件产销联合会”等。

更有甚者,一些组织还冠名“世界”“联合国”等字样。一家名称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推进组织委员会”的机构也在昨日通报之列。

据民政部介绍,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之规定,“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字样的社团均必须经严格批准,地方性社团不得以这类字样命名。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李保俊介绍,对命名为“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样的社团进行严格把关,主要是由于一些“山寨社团”打着“中华”、“中国”、“世界”等旗号肆意敛财。

焦点3

有组织规定主席职责为“拉赞助”

记者梳理昨日公布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山寨”正规组织名称的现象也有存在,一些组织的名称与正规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名称只有一字之差。如被通报的“中国房地产协会”自称“房协”,而真正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房协”全名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这家“李鬼”社团与正规组织只有一字之差。

记者查询中国社会组织网显示,含“房地产”字样的社会组织只有3家,包括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和中国房地产研究会。而昨日民政部通报的涉及房地产的非法社会组织,其名称均与正规组织类似,包括“中国房地产协会”、“中国房地产产业协会”和“中国房地产投资研究会”。

此外,一家被通报的名为“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的社会组织,其简介自称是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指导下,由中国境内各大高校文学社团在湖北武汉发起成立的网络性大学生文学社团公益性联谊学生组织。包括9个省级分会、会员单位470余家(即大学文学社团),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章程中明确“主席有为活动拉取商家赞助,获得各相关单位支持的义务。”

记者从民政部相关司局获悉,社会组织设立地方机构也是被中央明令禁止的。2016年8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

同时,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如果社团从事了营利性经营活动,将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于违法所得,则将予以没收,并可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回应

民政部:与社会组织合作先“验明正身”

一些虚假社会组织“蹭热点”借机敛财早已引起了民政部门的注意。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民政部针对社会上出现一些未经登记的“军民融合”联盟、协会、促进会等组织发布提示信息。

对于此类社会组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醒社会公众在加入或者与其合作时,应当首先查验这个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以免上当受骗,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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