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名称
活动统一名称为:“2018年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XX站活动”。地方同时举办的活动放在统一名称之后,地方赞助商冠名应置于地方活动中。如:2018年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XX站活动XX杯活动。
主办、承办
主办单位:中国登山协会
承办单位:符合承办条件的相关单位
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十九大 实现体育强国梦
活动时间
2018年4月至12月
活动承办条件
(一)活动举办地要有较为丰富的开展登山健身活动的山地资源,群众性登山活动已形成传统;
(二)政府高度重视,具备举办大型群体活动的条件;
(三)承办单位有举办大型活动的经验和能力;
(四)活动安全保障措施到位,执行有力。
六、开幕式基本流程
(一)介绍出席开幕式领导和嘉宾;
(二)地方领导致辞;
(三)主办方向承办方授大会活动会旗;
(四)宣布活动启动。
要求
(一)每站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2000人,路线长度5公里以上;
(二)各站统一使用全国登山健身大会LOGO,每站活动开幕式统一授旗;
(三)注重活动创新,简化活动仪式,展现区域文化特色,反对形式主义。如在登山过程中设置群众体验类项目,地方全民健身活动展示表演、户外安全技能知识讲座等,提高群众参与度;
(四)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预案,突出便民惠民,保障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提前两周将举办活动方案电子版发送到中国登山协会指定邮箱备案,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路线、规模、开幕式议程、应急预案等;
(六)全年活动“开幕式”“闭幕式”举办地,主办单位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加大宣传,在中央主流媒体给予重点报道。承办单位负责邀请地方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
(七)重点宣传“科学、文明、安全、环保”的登山健身理念和科学健身的方法,加大户外安全教育的宣传。
八、活动总结
承办单位需在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登山协会报送文字总结、活动图片、视频资料以及活动相关资料,并以此作为年底活动表彰的重要依据。
其他
(一)在举办活动期间地方举办的登山户外赛事,中国登山协会不作为主办单位,全国性户外赛事另行策划组织;
(二)有意向举办地或单位需在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申报备案工作,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燕楠
电 话:010-67103237 13161229345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中国登山协会420室
邮 编:100763
邮 箱:liuyannan-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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