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日,陕西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出综合运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实施意见》从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强化教育保障、强化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等五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生活保障方面,将困境儿童分类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小燕你唱得真好听。”
“小燕刚来时不太爱说话,我们想着法子陪她做游戏,还带她去咸阳市看花展、去游乐园玩,想让她尽快忘记家里的不幸。”
“小玲有画画天分,我们发现她的特长后,就给她报了美术班,培养她的兴趣爱好。走廊里贴着的这些画都出自小玲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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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兴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还生活着很多像小燕、小玲这样的困境儿童。近年来,中心先后对508名困境留守儿童给予救助,帮助45名因贫失学儿童重返课堂,对190名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有效实施了生活救助、教育矫治和替代看管。接受中心长期生活救助的9名未成年人,有3名顺利考上大学。
2013年,兴平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20家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市,是全国唯一的县级试点单位。
2014年,兴平市又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46个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市。
兴平市总人口61万,未成年人9万多名,其中,困境儿童1286名,约占未成年人总数的1.4%。自2015年起,兴平市共有1137名18周岁以下困境儿童幸运地成为两项制度试点工作的直接受益者,他们每年人均享受5000元左右的补助金,还可以得到生活、就学、医疗等方面的救助。
坚持政策创制
建立一套分类制度标准
兴平市将儿童福利制度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坚持把政策创制作为试点工作的着力点,按照“保基本、可持续、可复制”的基本原则,围绕儿童生存发展需要,寻找既能覆盖全体困境儿童,又能使兴平财力实现可持续保障的最佳平衡点,出台《兴平市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和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兴平市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和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困难家庭子女教育全程资助制度和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制度,并明确细化困境儿童“分层次、分类型”的身份确定标准。
在试点工作中,兴平市组织力量分成7个调研组,按照“逢村必进、逢户必访”的原则,对全市13个镇(街)223个村的9万多名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情况逐村摸底走访,分类排查,登记留守儿童1.16万名,每月定期回访一次。
加强机构建设
建立两个救助保护中心
兴平市成立咸阳市首家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置床位30张,内设健康检查室、医疗室、康复室、儿童教室、阅览室、心理辅导室等场所,在院内、接待大厅、楼道等公共场所安装摄像监控设备,分区域规范管理,集救助、保护、教育和培训等功能于一体,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娱乐环境。中心对受助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帮助和精神关怀,帮助受助未成年人重返家庭、融入社会,促进受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兴平市还成立咸阳市首家县级“红雨伞”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倾诉、情绪安抚、紧急庇护、法律援助等服务。庇护中心成立以来,共向全市13个镇(街)发放宣传手册6万余份,对130户家庭暴力给予干预,保护儿童176名。
建立三项机制、制度
干群同心同力谋发展
兴平市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在发挥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作用的基础上,尤其是在残联、妇联、关工委、教育等部门特别设立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市政府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把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在生活方面,建立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对事实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将确实无法查明身份的孤儿送至儿童福利机构进行安置。
在教育方面,教育部门给予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儿童减免学费等特殊照顾,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立儿童特教班,聘请专业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加强对各学校特殊教育的工作指导,并将受保障儿童列为享受营养餐、国家助学金的优先对象,建立困难家庭子女教育全程资助制度。
在医疗方面,民政、卫生部门分工负责街头患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医疗救助工作。困境儿童在11家定点医院看病就医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落实“明天计划”,救治孤残儿童。
坚持上下联动
建立四级救助网络系统
兴平市委、市政府建立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办、政府办、公检法、妇联、民政等23个部门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市儿童福利制度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重大的倾向性问题由组长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派驻专门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具体承办业务。
民政部门在火车站、汽车站、东城、西城建立4个救助点,在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立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为全市受助儿童统一建立档案,并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在街道、乡镇一级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承担汇总儿童基本信息、负责各类儿童津贴的申请受理并上报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并建立困境儿童定期寻访和处置制度。
在每个村(社区)设立1名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定期对村(社区)留守儿童及保障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为失去依靠的困境儿童协调家庭养育,申请福利救助、低保等工作。
2015年8月,兴平市被确定为全国基层儿童福利指导体系建设试点市,积极建设兴平市儿童福利院和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截至目前,投资1030万元的儿童福利院一期工程已全部完成,二期投资1100万元的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工程进展顺利。兴平市还在赵村、汤坊等5个镇中心小学建成“留守儿童之家”,绘就了一幅以家庭养育为基础、机构服务为骨干、社区照顾为依托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蓝图,为全市困境儿童打开了一扇梦想之窗。 【文章整合自“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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