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2月5日消息:从今年1月起,我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从818元调整为1090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从491元调整为654元;困境儿童中的困境家庭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未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未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基本生活费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每人每月1090元发放,已享受低保的给予补差。
此举旨在解决孤困儿童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儿童权益。根据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的精神,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从不低于福利机构孤儿60%提高至80%确定,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60%确定。
此次基本生活费的调整惠及6703名孤儿和困境儿童,调标后县财政将新增投入350万元,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投入将达到5297万元。 (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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