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幼儿教师队伍性别结构,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6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2017届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聘4名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8月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
4.2012年与原崇安区教育局、原南长区教育局、原北塘区教育局签订《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且未就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5. 具有无锡市(不含江阴、宜兴)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幼儿园教师职务者。
二、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
见《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定向招聘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视作弃权。
2.报名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永丰路1号)1520办公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定向招聘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报名时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与原崇安区教育局、原南长区教育局、原北塘区教育局签订的《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者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缴纳报名考试费90元、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领取准考证。特困家庭子女凭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可予免交报名费。
(4)缴费后自动弃考者,报名费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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