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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暨第二届全民健身大会会徽和吉祥物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01 23:03 | 编辑 :中华养生网 | 来源:

  青海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第二届全民健身大会将于2018年3—9月举行。为筹办好本届赛事,赛事组委会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本届运动会会徽和祥物。现将征集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第十七届青海省运动会会徽和祥物。

 

  二、应征资格

 

  所有关注第十七届青海省运动会的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原则

 

  (一)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内容,并且要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三)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

 

  四、作品要求

 

  (一)会徽设计

 

  1.会徽设计要体现时代气息,图形优美、简洁;构图完整、协调;形式新颖、独特;内涵精准、具有象征意义;易懂、易记、易推广。

 

  2.体现第十七届省运会的主题元素,如“17”“青海”“2018”“省运会”等,同时融入体育运动项目的动感十足、活力四射与艺术美学。

 

  3.体现青藏高原鲜明的民族特色、独特的地域特征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同时体现青海省日新月异的发展面貌和取得的辉煌成就。

 

  4.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4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

 

  5.会徽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会徽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与含义。要求与会徽同时递交。

 

  (二)吉祥物设计

 

  1.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如雪豹等青海珍稀物种,具有鲜明性格和拟人化特征,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明快,亲切友善,能够反映第十七届省运会的形象。

 

  2.吉祥物设计要体现第十七届青海省运动会的主旨精神,体现体育运动特征、青海省高原特色和文化内涵。

 

  3.具有商业开发和适合再创作的特点,可广泛适用于从特许商品到二维、三维动画以及省运会景观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4.吉祥物的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5.吉祥物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6.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4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

 

  7.吉祥物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要求与吉祥物同时递交。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件

 

  每一位应征者除递交作品外,还应提交相应的《第十七届青海省运动会征集活动报名表》(简称《报名表》)。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二)报送方式

 

  1.应征的作品与相关文件可以通过邮寄(含快递)、发送电子邮件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

 

  2.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作品和《报名表》的电子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第十七届青海省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应征者需妥善保留原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会徽和吉祥物的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超过上述时间,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报送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2号(新西楼省体育局)

 

  联系人:王敏

 

  电子邮箱:qhtyzh@163.com;

 

  联系电话:0971—8245105  

 

  (五)其他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六、评选与奖励

 

  (一)评选办法

 

  1.赛事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将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确定本届青海省运动会的会徽和吉祥物。

 

  2.第十七届青海省运动会组委员会拥有决定第十七届青海省运动会会徽和吉祥物的最终权利。

 

  (二)奖励办法

 

  对应征成为会徽的作品,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对应征成为吉祥物的作品,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三)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

 

  (四)组委会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组委会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六)评选揭晓后,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七、征集声明

 

  (一)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二)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第十七届青海省运动会会徽、吉祥物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第十七届青海省运动会组委员会所有。

 

  (四)第十七届青海省运动会组委会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十七届青海省运动会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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