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2月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徐倩影)1月30日,市民刘女士拨打本报热线4286666反映:去年11月26日,她在西站火星街奥美游泳健身连锁旗舰店办理了一张价值3866元的年卡。办卡时,店家承诺十几天后便可使用,可时至今日,健身房仍未开业,她多次要求退卡,均被拒绝。
刘女士告诉记者,“办卡时工作人员称十几天之后健身卡就可以使用了,还带着大家参观了健身馆。当时我想着女儿可以过来减肥,我也顺便能锻炼身体。结果两个月过去了,健身房迟迟没有开业。”
因为工作单位就在附近,刘女士每次路过都能看到健身馆的情况。她每次去店里,工作人员不是说在除甲醛,就是说在装修更衣室、卫生间。之后,给她办卡的工作人员也离职了,接管她的人员总是让她再等等,总之与办卡时承诺的完全不一样。“我多次到店里要求他们给出明确说法,如果长时间无法开业,我要求全额退款,但协商多次均被拒绝。”
1月31日,建兰路工商所工作人员说,刘女士的行为属于预付未消费,由于店家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开业,消费者有顾虑也是合理的,可以要求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经过协调,奥美游泳健身连锁旗舰店答应给刘女士退款,并保证在2月10日之前退还刘女士卡内的3866元。另外,工商部门要求该单位及时告知所有消费者店铺目前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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