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志华
1月24日,网友“就业性别歧视监察大队”发微博投诉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称其在招聘中规定“男性毕业生可考虑优先录用”,多个岗位“仅限男性或者男多女少”,存在性别歧视。1月26日,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通过官方微博回应,否认存在性别歧视。1月30日,该院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友对招聘的质疑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医院岗位的特殊性。(1月31日《现代快报》)
医院里的很多岗位带有明显的特殊性,比如护士岗位格外需要细心与体贴,比较适合女性担任,但手术室护士需要搬动患者,这是个力气活,男性又比较合适,因此,医院里为数不多的男护士大多到了手术室。此外,有些科室普遍存在性别单一的倾向,比如外科医生绝大多数是男性,妇儿科医生则以女医生为主。但这种现象不是招聘条件设置所致,而是个人根据岗位特点自由选择的结果。
按岗招聘,使每个岗位都能招到合适的人,这样做无可厚非。但如何设置岗位的招聘条件,就成为衡量招聘是否带有歧视性的关键。比较容易让人接受的做法是,对于被公认为不适合于这个岗位的人,可以设置排除性条款,比如专门负责色觉体检的岗位,当然不能招聘色弱甚至色盲的职工,这不能被当成是对色盲患者的歧视。再如,事业单位招聘有年龄限制,依法划定岗位入职年龄,也不能被认为存在年龄歧视。但是,既于法无据,也并非岗位必需,这样的限定条件就不应该设定,而是应该将岗位的特殊性告诉应聘者,由他们自己选择。
比如,这家医院此次招聘的岗位有核医学科、磁共振科、放射科等科室的岗位,这些岗位存在接触放射线的风险,女性怀孕期间接触放射线可能导致胎儿畸形,因此这些岗位“仅限男性”似乎很合理。其实,要不要选择这个岗位,如何规避风险,应该交由应聘者自己考虑,相信应聘者能够做出理性选择。更要看到,放射性对于男性生殖细胞同样有影响,只要防护工作做得不到位,不管男女谁都不适合这个岗位。因此,医院为了减少岗位风险,应该强化职业防护,而不是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置排他性招聘条件。
这家医院多岗位“仅限男性”,其实是打着岗位特殊性的幌子,夹带重男轻女的“私货”。“我们急诊科现在有80多个护士,其中20多个护士现在是怀孕的状态,急诊科都快没人看病了。”该院人力资源部一位工作人员的一席话,无意中道出了他们的真实目的。受二胎政策影响,不少女职工较多的单位的确面临无人上班的困境,但解决这个问题,应该立足长远,通过其他更合理和更公平的方式,而不是直接把女性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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