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一名赵姓男子在超市购买酸菜后,认为酸菜中加有不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因此起诉了超市,要求退货并且赔偿一千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腌渍的蔬菜中可以添加脱氢乙酸钠盐,案件中涉及到的产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也符合规定。
近日,法院发布了案件二审判决结果,男子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称超市的酸菜有脱氢乙酸钠,男子起诉要求退货索赔千元。民福康带你仔细了解情况。
在今年的5月下旬,由沈阳的一名男子赵某在当地一家知名的连锁超市购买了一袋酸菜,它的净含量约350克,售价为4.8元。之后,赵某就以该酸菜产品的配料中有不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为由,要求超市退回货款4.8元,还要进行赔偿1000元。在赵某与超市协商不清楚的情况下,于是将超市起诉到法院,要求超市退货并赔偿1000元。
据赵某称,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酱腌菜GB2760的规定这样指示,在发酵的蔬菜制品中,只允许添加植酸、植酸钠、纽甜和阿斯巴甜,案件中涉及的产品中的添加剂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他要求超市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院一审认定符合规定
男子诉讼请求被驳回
据了解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此案所涉产品的产品标准号为SB/T10439,属酱腌菜。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14-2015)》第2.1条酱腌菜的定义为“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腌渍或酱渍加工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中,比如酱渍菜、盐渍菜、糖渍菜、醋渍菜酱、油渍菜、糖醋渍菜、发酵酸菜和糟渍菜等”的规定,酱腌菜分为腌渍蔬菜和酱渍蔬菜两类。其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中腌渍蔬菜或发酵蔬菜制品的规定”,案件中产品作为腌渍蔬菜其食品添加剂标准也应符合该规定。然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在该规定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下则注明:脱氢乙酸以及钠盐功能成为防腐剂,是可以用于腌渍的蔬菜。所以在腌渍蔬菜中是可以添加脱氢乙酸以及钠盐的,案件中的酸菜产品也是符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符合规定。
现赵某主张案涉的产品中添加了上述食品添加剂已违反规定,但没有向一审法院提供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过在作出判决之前,当事人都没有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法院就此对赵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一审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后,赵某不服,立即提出了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案涉产品作为腌渍类蔬菜制品添加适量的苯甲酸钠、脱氧乙酸钠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且结合了赵某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案涉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赵某诉称超市所售商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1000元的主张,这个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近法院发布了此案件二次审理的结果,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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