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条《七旬老太花30余万买保健品,猝死后遗体无处停放》的新闻引起过轰动。新闻中的老太太疯狂购买数万元保健品,却在随保健品公司组织的出游中突发脑溢血死亡,遗体被送回家时却发现家里堆满了保健品,连停放的地方都没有。
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以“健康讲座”形式违规向老年人出售保健食品的现象。在会议现场,安徽某生物技术公司将一款名为蜂胶胶囊的保健品一次性向80名老年人销售23万元。
前几个月,青岛一位60岁老人因买保健品被骗,愤而留下遗书投海自杀,令家人伤心欲绝。
这些老人深陷保健品骗局,有病不吃药,被骗光“棺材本”,家破人亡,甚至去世后家里还会收到推销电话!!!
由于专业知识相对缺乏,且常年受慢性病痛折磨,康复愿望强烈,中老年人极易因产品虚假宣传上当受骗,购买大量保健食品。许多老年人还喜欢从流动的宣传展销会、网络上购买保健食品,一旦发生侵权后,给监管部门追查、自己维权带来极大困难。
保健品的三大陷阱
第一招:诱。多数以免费量血压、邀请参加免费体检的名义接触老人,借机询问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然后进一步纠缠
第二招:吓。用或真或假的数据,恐吓老人加剧对自己身体状况担忧,然后介绍自己推销的产品,虚构治病效果。
第三招:哄。组织老人免费体检、旅游,打亲情牌,在情感的感召下,让老人上当。有的平素节俭的老人碍于面子,最后只能购买价值不菲的保健品。
九成保健品虚假宣传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品不是药,不能宣传它具备防治疾病的功效。然而现实中,夸大、虚假宣传的情况又是普遍存在的。
近几年,国家一直大力整顿保健品市场,不断曝光违法行为,但市场中鱼龙混杂的现象仍十分严重。专家总结出保健品市场的三大乱象:
夸大保健品功能。我国批准的保健品功能共有27个,包括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脂等,产品在宣传中只能宣传在审批时通过的功能,超范围的宣传都属于虚假宣传。
非法添加屡见不鲜。很多保健品非法添加禁用成分,尤其是减肥产品乱添加泻药成分的情况较多。非法添加的药物含量不稳定,可能引发血压、血糖较大的波动,患者如果不知情,服用过量,甚至会危及生命。
假冒伪劣产品横行。目前,经过审批的国产保健食品有12321种,进口保健食品有695种,但市场上在售的保健食品远超过这些数字,很多假冒伪劣产品“混迹其中”。很多网站销售的进口保健品没有国家认证的“蓝帽子”标志,个别商家甚至编造保健食品批号、私自印“蓝帽子”标志以假乱真。
买保健品注意几个字眼
看到保健品宣传中有以下字眼,应特别注意:
误导1“迅速起效”。即使是药品,也不是都能迅速达到治疗效果。如果服用后确实效果显著,可能是保健品中非法添加了药品成分,这些成分很可能廉价、副作用多,甚至可能已被淘汰。
误导2“治疗多种疾病”。保健品只能起到保健和辅助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功效。
误导3“彻底治愈某种慢性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在医学界至今尚未完全攻克,不可能通过保健品彻底治愈。
误导4“纯天然成分”。“纯天然”并不意味着无毒和有效,应合理使用。中药是天然成分,但也要讲究药材的炮制和辨证施治。非正规厂家生产的“纯天然成分”保健品可能隐藏处方药,长期服用很可能造成肝肾损伤。
那些宣称有“神奇”功效的保健品,应慎重选择。一旦服用后发现异常,应及时停用并就诊。
如何防止老人再上当受骗?
1、陪伴是最好的解药。
“当一个老人成为顾客的时候,我每天有8个小时陪在老人身边,陪老人买菜、帮老人做饭。老人在家很孤独的,天天去看他,每天给他送些水果,陪他聊天。老人都把销售员当成了亲孙子。老人家里断水断电,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孩子,而是销售员。晚上老人病了,陪老人去医院看病的,也不是他的孩子,而是销售员。”一位前保健品推销员的自述。
在那些关于老年人买保健品上当受骗的报道中,往往会提到两个字——孤独!据民政部统计,目前我国城乡老人家庭中,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据估计,现在全国65岁以上空巢老人已经超过5100万人,占老年人口的近1/4。推销员靠打亲情牌来推销保健品,就不能给他们可乘之机。多给家里打电话,常回家看看。老人没那么孤单了,我们也更容易了解家里的情况,能够及时去制止。
2、定期带老人体检。免费体检是吸引老年人上当的一种方法。与其等专家们危言耸听地夸大病情来吓唬自己的父母亲人,不如定期带老人去正规医院体检,这样让老人对自己的身体情况有一个准确了解,也就不那么容易受到伪专家们的忽悠了。
3、普及科学可靠的健康知识。老年人获取健康科普知识的渠道有限,反倒容易轻信那些养生鸡汤和谣言,平时不妨多给家中老人普及一些健康科普方面的知识,这样也有利于老人的自我保健。
针对食品产品、生产经营、宣传信息等欺诈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订了《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办法》将以网络、电话、电视、广播、讲座、会议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列为食品宣传欺诈,在对生产经营企业处罚的同时,将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同时鼓励消费者举报,发现欺诈行为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小编提醒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要警惕“专家义诊、权威证明、免费试用、宣称疗效”等非法宣传营销“陷阱”,科学、理性消费。但愿,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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