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 编辑 :中华养生网 | 来源:

  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南昌市关于开展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日前印发。明年,我市将以县(区)为单位,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打造“中医药特色一条街”,并争取2020年初步形成规模。

  争取将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根据《方案》,今年,南昌市拟全面实施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公布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为申办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南昌市允许离退休名老中医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允许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盲人申请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此外,今年南昌市将全面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允许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聘用有资质的中医师提供咨询和调理服务。

  今年,南昌市计划以创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为抓手,支持湾里区全区域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南昌药谷”。与此同时,南昌市将争取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

  安排资金扶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

  在放宽准入条件方面,《方案》提出,需要调整和新增中医医疗资源时,在符合相关准入标准、具备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进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合理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拓展社会办中医发展空间。优先选择并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为中西医结合医院。我市还明确,各级政府要安排资金扶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加大政府购买医疗服务力度,扩大政府购买医疗服务范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公平机制,鼓励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公平竞争。

  根据南昌市有关规定,主城区范围内,对为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符合卫生发展规划的,三年内立项新建的自建用房(含自购产权)、床位数达到200张以上的非营利性中医医院,和100张以上的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投入使用后,年床位使用率大于70%的,经考核验收后,按其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上限为3000万元;主城区范围内,对租赁房屋新建的非营利性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租赁期五年以上且达到前款规模和条件的,按每张床1万元给予奖励补助,其中50%的奖励在5年后兑现。(记者 吴浣)

中华养生网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养生专题

栏目排行

  • 常识
  • 饮食
  • 运动
  • 中医
  • 保健
明星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