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 记者原子、通讯员 甄言报道:3名未成年中小学生相约去游泳,其中一名10岁男孩不幸溺水身亡。9月16日下午,通城县北港镇庄前社区桃花坳水库发生一起悲剧,给安全教育再敲警钟。
当日下午1点多,15岁的初二学生小彪,邀隔壁屋场的小学生小辉、小多(均为化名)去屋场附近的水库游泳。3人下水后,从未游过泳的小多溺水挣扎,会游泳的小彪和12岁的小辉眼见伙伴溺水,十分害怕,两人上岸后不敢喊附近大人来救援,反而将小多的衣服鞋子藏匿起来,并订立“保密同盟”。3点多,2人经过小多家门口,大人追问小多去向,搪塞隐瞒。晚上6点多,小辉终于道出实情,悲痛欲绝的亲戚朋友赶到水库,打捞一夜无果。
17日上午10时许,经镇政府联系的湖南岳阳民间打捞队赶到,在专业设备的辅助下,很快将尸体打捞上岸。同时,派出所干警经耐心询问小彪,在附近山上找到藏匿的衣物。
据了解,前去游泳的3名学生,均为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小孩都留给家中老人看管。小多从小是爷爷含辛茹苦抚养长大,平时乖巧听话,学习很好。“那孩子先后来邀了3次,第3次趁我上楼翻谷子,就走了!”小多爷爷哭诉着。
事发后,为平息家属情绪,村干部联系校方和保险公司,协调理赔事宜。并督促另外2位家长赶回老家,经调解,2位家长分别承担2万、1万元的补偿责任。
在此,记者呼吁,学校和家长,都要强化措施,加强对小孩的安全教育和监护管理,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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