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5日,云南昆明人李宏伟开车去宣威市,因白天近光灯没有关,他被宣威交警以“白天开车大灯”为由罚款200元,扣1分。事发后,李宏伟在中国工商银行自助终端系统缴纳了200元罚款。1月18日,宣威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回应称,已联系李宏伟处理后续问题。
据当事人李宏伟称,2017年12月25日早上,天刚刚亮,他开车去宣威市时,打开了轿车的近光灯,后来忘记关掉。
车行驶至宣威南收费站时遇到交警检查,李宏伟出示了驾驶证和行车证,他称这次检查执法交警并没有提醒他关掉车灯。
李宏伟称,他继续前行了1公里左右,遇到路边交警检查,此次交警没有查他车;再往前开了两公里到宣天一级公路上时,已经是上午11时左右,执法交警拦下他,以“大白天开大灯”为由对他进行罚款200元、扣罚1分的处理。
2018年1月15日,经朋友提醒,李宏伟发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并没有“白天开车大灯”的相关处罚条例,他的罚单上显示的7个关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罚条例,他认为自己均没有违反。
感到委屈的他向《春城晚报》记者反映了自己的情况。李宏伟告诉澎湃新闻, 1月16日下午,因为记者的采访,宣威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致电他,表示愿意退还200元罚款,并邀请李宏伟到宣威市交警大队接受当面道歉。
1月18日下午,李宏伟收到了由宣威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转账的200元,被处罚的1分也因为2017年的结束而自动撤销了。李宏伟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他计划于下个月前往宣威市交警大队,接受当事交警的道歉。
当事人交罚款的单据
1月18日,宣威市交警大队法制中队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回应称,目前宣威交警部门已联系李宏伟处理后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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