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说,每个小孩都是一个家人的宝贝,含着怕化了,捧着怕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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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是有的宝贝,没妈疼、没爹爱,命运坎坷。
今天要讲的,就是一个禽兽父亲的故事!
01
妞妞2岁时,爸爸妈妈分手了
今年28岁的赵某,云南镇雄人。
2013年,赵某和当地女子张某相爱,虽然两人没有结婚,但是2014年9月,女儿妞妞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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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好景不长,2016年夏天,赵某和张某就分手。妞妞留给奶奶熊某抚养,张某也常过来探望孩子。
就这样到了去年1月,赵某决定带上女儿到安徽打工。当父女俩辗转到合肥、宣城等多个地市后,最终他们在宣城广德县一家酒店里稳定了下来。
02
讨价还价时女儿在旁边拍打着他的膝盖
到了6月底的时候,赵某在广德偶遇老乡陈某某。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赵某把自己的经历和苦水一股脑地倒给了陈某某:老婆跑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愿带孩子,只能带着孩子四处奔波,可带着她根本没办法上班啊。
听说赵某有把女儿送给有抚养能力的家庭的想法,陈某某记在了心上。
不久后,陈某某得知宁国男子汪某某结婚多年未生育,夫妻俩一心想抚养个孩子。于是主动“牵线”,7月初,就让赵某带上女儿在广德县邱村镇的一个宾馆见了面。
妞妞已经4岁多了,听得懂大人们在说什么。当爸爸赵某在跟别人讨价还价时,妞妞埋着头,以下一下地打着爸爸的膝盖。她既害怕又胆怯,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向爸爸表达她的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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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时的赵某并没有注意到女儿,他一心一意同对方谈判,报价5万,对方还了价,最后以4万元就卖掉了妞妞。
卖掉女儿之后,赵某才意识到:当自己向对方报出卖女儿的价格时,妞妞心里会怎么想?这时的赵某才留下悔恨的眼泪,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03
打赏网络主播,一周花光3万
两个月前,赵某拿着用妞妞换来的4万元钱,给陈某某发了888元的“介绍费”。
然而他干了一件更为荒唐的事情:给网络主播打赏!
实际上,赵某卖女儿前月入四千多元,却已经痴迷网络打赏主播,一分钱都存不下来。这下手头突然有了这么多钱,赵某一下子硬气了起来,先后给十多名男女主播打赏了3万多元。
他还通过某网络直播平台购买虚拟礼物给主播,折算后价值1万余元,通过微信转账和发送微信红包给主播们的金额为20600元。
不仅如此,为显示自己出手阔绰,赵某还在某网络平台直播粉丝微信群里发大额红包。他给其中一位陌生网友发了8888元红包,对方未敢接收。
赵某的想法是,这样做可以为自己吸引粉丝,方便自己今后开直播时别人刷礼物给自己。
就这样,仅一个星期,3万元就被赵某挥霍一空。
04
我不卖了,快还给我
直到9月份,赵某的母亲熊某想念妞妞了,就问赵某妞妞的情况。这才知道妞妞已经被卖了。
“孙女要是找不回来,就跟你断绝母子关系。”听了熊某的这句话,赵某才幡然悔悟,联系上买走女儿的汪某某,要求在宣城火车站见面。
9月24日,宣城市火车站附近一家小旅馆。
赵某开了个房间,等待两个月前从自己手中买走妞妞的汪某某。
10:30,约谈时间到了,汪某某未现身。
赵某猛吸了几口烟,翻开手机拨打汪某某的电话。占线,再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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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钟后,汪某某和朋友胡某某、李某某结伴前来。他们刚进房间,赵某一把拽住汪某某喊道,“女儿我不卖了,她在哪里,快还给我!”
但是,汪某某说:“还给你女儿可以,你先还我4万块钱。”说着,他挣来赵某,还说赵某是个差劲的父亲。并说:“我没虐待你女儿,还准备给她改名字、上户口。”
可是,赵某哪里还有钱还给汪某某,他已经把钱花光了。
逼到这份上,只能报警了。当9月26日,汪某某带着妞妞来到宁国市河沥溪派出所投案后,10月9日,妞妞终于重回妈妈的怀抱。
而赵某和汪某某分别因拐卖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不幸中的万幸是,在被卖期间,汪某某对妞妞没有虐待、转卖等行为。
最后,赵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自首,并当庭自愿认罪,法院作出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汪某某犯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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