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神木市公安局环食药大队破获两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7年8月14日,该局环食药大队在城区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民警分别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60岁,陕西神木)、温某某(男,48岁,陕西神木)所经营的羊下水门市现场查获工业火碱18公斤和10公斤。
8月23日,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结果为氢氧化钠的质量分数项目不符合GB209-2006《工业用氢氧化钠》标准要求,该样本为不合格工业用氢氧化钠。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工业火碱,王某某、温某某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8月30日,该局以温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8月31日,以王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温某某均承认为了容易清洗羊头和羊蹄子,在清洗过程中添加了少量的工业火碱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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