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林某等4人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起案件始末,还要从2017年10月28日说起。当天凌晨4点左右,一名男子向南宁市西乡塘公安分局报警称,自己对一名少女实施了强奸,请求民警来抓捕自己。这事听起来虽怪异,但民警没有半点耽误,挂了电话马上出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报案男子庞某及受害女子小谢以及小谢所称的4个表哥都在现场。民警将6人带回派出所,经过询问,发现了这起强奸案背后原来另有隐情。
庞某为何会称自己是强奸犯?警方通过调查监控发现,当晚庞某是独自一人来到秀厢大道附近的一个酒吧,随后林某等人来到酒吧找到庞某,称可以给庞某介绍一个女朋友,随后林某叫来了13岁的小谢并介绍给庞某认识。
随后这个女孩就跟庞某在酒吧的房间里面发生了性关系,然后其中一个嫌疑人站出来说这个是他妹,还没满14周岁就跟她发生性关系,要庞某赔偿。
庞某当时在酒吧门口被林某等人拦了下来,经不住对方几个人的威胁,庞某最终拨打了报警电话,称自己强奸未成年少女。警方结合现场证据进行细致侦查,最终调查出林某等4人利用未成年少女进行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
目前,林某等4人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庞某因为和小谢发生性关系时并不知道对方未满14周岁,因此检察机关对庞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仍在审查起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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