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办发〔2017〕189号 2017年11月30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进一步激发我省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坚定不移深化医改,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并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市场要有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监管,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把提升群众健康素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全社会资源加快补齐医疗事业发展短板,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需求引领、供给升级。瞄准供需矛盾突出领域,以先进技术、特色服务、品牌质量为重点,充分释放社会办医潜力和活力,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合理流动、充分发展,推动社会办医服务创新、业态升级,与政府办医共同发展、有序竞争。
放宽准入、优化服务。加大改革力度,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社会力量踊跃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严格监管、有序发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标准制定、市场监管等方面职责,加强指导监督,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促进社会办医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信誉度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打造一批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干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服务供给基本满足省内需求,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发展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高水平全科诊所,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等护理人员以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构建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关系,打造医疗联合体。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下同,不再列出)
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甘肃保监局
时限要求:持续实施
(二)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举办上规模、高层次、特色明显、医疗技术优势突出的大型综合、专科专病医院,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培育专业化优势。在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老年病、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以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鼓励投资者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举办有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
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时限要求:持续实施
(三)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流程优化、质量上乘的中医医疗、康复、健康旅游等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中医健康养生馆等中医药服务机构;举办肛肠、骨伤、妇科、儿科等非营利性中医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等机构做大做强,实现跨区域连锁经营、规模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相对集中设置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打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医药服务区域,并推动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等多元化服务。
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时限要求:持续实施
(四)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允许中医医疗资源丰富的地方将中医医疗机构转型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依照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规范和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时限要求:持续实施,其中2017年底前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
(五)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适应生命科学纵深发展、生物新技术广泛应用和融合创新的新趋势,稳妥有序推动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等服务发展。推动经依法依规批准的新型个体化生物治疗产品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持续推动成熟可靠的前沿医疗技术进入临床应用的转化机制建设。
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限要求: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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