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 编辑 :中华养生网 | 来源:

本报讯 记者宋显文 发自黑龙江 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学、防、备、查、宣”五字方针,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

“学”。组织全县60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有关人员和局监管人员5人参加市局保健食品培训班,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使保健食品经营者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掌握法律的准绳,武装自己,守法经营。同时,也提高执法人员自身法律素养,做到依法执政。

“防”。把许可审批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作为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首要环节,牢牢把握,为后续环节的质量监管提供保证。对申请办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查,现场审核验收做到依法依规审核,严格把好许可准入关,从准入环节入手排查隐患,防患未然。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4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依法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深入分析保健食品的营销走向和会销的经营模式,制定了保健食品会销备案制,要求保健食品会销企业在会销活动开展前到局保化股室进行备案,要将宣传单位、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宣传时间、宣传地点、产品资质、租用场地、讲师姓名、讲课内容等项目进行备案,并签署不违法宣传承诺。截至目前,全县共备案会销企业2家。

“查”。 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暗访”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督导检查,查标签标识是否真实、是否含有虚假声称、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是否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是否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能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安排专人进行回访。

“宣”。做好科普宣传引导工作。一是借督导检查机会,引导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明确相关权利义务,重点对食品经营主体违法经营行为依照相应条款明确其相应法律责任,让经营者认识到新《食品安全法》中最严厉的处罚,起到震慑作用,在明确自身法律义务的基础上,提高保健食品经营档次。二是积极和广电局联系,在黄金时段通过电视播放保健食品消费警示语,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健康养生意识,提高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辨识能力。同时,要求所有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制定公示板,将局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和执法人员照片、举报电话张贴到公示板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形成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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