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告别药品加成
病有所医 负担减轻(政策解读·掷地有声好政策⑧)
本报记者 李红梅
北京朝阳区的殷女士到朝阳医院看病,微信预约,中午1时15分取号,自付2元,因药品不再有15%的加成,最后只花了100多元。福建尤溪县87岁的陈秀珍,因心脏衰竭住进县医院,10天花费5000多元,自付1000元。如今,偌大的中国,无论在哪个省份,看病买药不再有药品加成。这只是2017年医疗卫生领域重大政策的其中一个亮点。
补偿机制转变,医疗服务提升
2017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全面推开,截至9月底,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不能再依赖药品收入,转变补偿机制,通过医疗服务本身来运营。这对庞大的公立医疗机构体系来说,着实伤筋动骨。查看历年卫生统计年鉴,药品收入占据公立医院总收入四成以上。按照改革部署,减少的加成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来弥补。
大部分城市采用“901”“811”“721”方式来补偿,即90%或80%、70%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10%或20%由政府补助,10%由医院承担。有些地方配套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从总体上统筹补偿。改革后,有些地方药品收入占比下降到40%以下。
会不会有公立医院出现多做检查的现象,或者向药企转移成本?中国卫生经济学会药物政策专委会主任委员郑宏说,从目前来看,公立医院还没有出现比较大的波动,外部治理、内部管理都需要转换机制,这需要一个过程。医院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加强内部管理,可以化解由于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收入减少。药品流通企业反应比较快,加上两票制、采购政策调整等政策变化,行业兼并重组会加快,这对行业来说是个好事,可以净化流通环境。下一步,需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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