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宁波鄞州区食品检测中心接到一家企业委托检测的样品“石斛年糕”。该样品引起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的注意,石斛是否能添加到年糕中?它属于“药食同源”原料目录还是“新资源食品”?工作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国家卫计委印发《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里并没有石斛,目前石斛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在告知企业缘由后,该企业表示理解和认同,立刻停止研发“石斛年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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