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 编辑 :中华养生网 | 来源:

原标题:3个月诈骗180名中老年人217万元

芜湖一团伙3个月诈骗180名中老年人217余万元

越是诱人的“馅饼”,往往是坑人的“陷阱”。 近年来,以各种旅游投资、生态养殖、环保项目等为名头的非法集资诈骗在我市频频出现。这些诈骗团伙专向辨别能力较弱的中老年人下手,把老人们辛苦积攒一辈子的养老钱骗得血本无归。

几名仅有小学文化的外地无业游民,纠结团伙在芜成立投资公司,对外虚假承诺“投资6000-8000元,3个月返还10000元”等高回报投资。诱骗180名中老年人落入陷阱,仅3个月就骗走资金217万元。12月28日,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公开庭审李林海等非法集资诈骗案件(如图),希望以案说法,给我市有投资需求的中老年群体敲响警钟。

据调查:2015年9月,被告人李林海(小学文化,无业,河南人)先后邀集被告人孙建伟(小学文化、无业、河南许昌市人)、仝建波(小学文化、无业、河南人)、苏振(高中文化、无业、黑龙江人)以及郭军杰(在逃)等人,以成立投资公司,以搞旅游开发的名义向外集资骗取资金,准备骗几个月就跑路。2015年11月底,被告人李林海、孙建伟、仝建波以及郭军杰先行在湖北省十堰市某地租住了一处民房,同年12月16日以郭军杰作为法定代表人身份注册成立了湖北萃然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随后,该团伙来到我市,由李林海出资10万元负责用于筹备芜湖公司的启动资金,约定由苏振来负责租住房屋,制作公司宣传单等具体事宜,骗取资金由二人按比例分成。

2015年12月18日,李林海与仝建波约定,由其担任法人代表,李林海每月支付其工资5000元。由孙建伟担任财务负责人,李林海每月支付其工资3000元。随后苏振租下了侨鸿写字楼的某室作为办公场所,并注册成立了由仝建波为法人代表的芜湖诚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初,该公司正式对外经营,谎称芜湖诚邦投资管理公司系湖北萃然生态旅游公司的子公司,总公司经营生态旅游山庄及养殖业务,为扩大经营规模需要向社会公众借款。期间,为防止事情败露,被告人苏振化名“王东”,纠集一批东北籍业务员,使用假名字,通过向中老年人发放宣传单页,招揽客户,许诺投资人投资6000元-8000元不等,三个月后连本带息返还10000元,并签订借款合同。期间,为达到快速扩张,招揽投资人的目的,李林海等人以每招揽客户投资1万元,奖励200元的方式,诱导受骗投资人继续拉拢亲朋好友来“投资”。

2016年2月,被告人李林海等人在我市某大酒店召开投资人大会,会上,李林海冒充湖北萃然生态旅游开发公司负责人,鼓吹公司实力,继续诱骗被害人投资。该团伙每日收到投资款后,当晚即将骗取来的资金进行现金瓜分,据为己有。经查证,被告人李林海等人所谎称的湖北萃然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从未进行过家禽家畜养殖、旅游开发山庄等营业活动,公司也未进行过税务登记,处于长期荒废状态。

2016年3月中旬,临近归还各被害人资金期限时,被告人李林海要求被告人苏振、孙建伟、仝建波携带公司公章逃离芜湖,同年3月10日,该团伙在安徽省安庆市注册成立湖北萃然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企图以同样方式在安庆继续实施诈骗行为,后被安庆市公安机关查获。

至案发时止,被告人李林海、苏振、孙建伟、仝建波等人累计向180名被害人骗取资金2176900元。

镜湖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林海、苏振、孙建伟、仝建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非法集资21769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林海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苏振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孙建伟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仝建波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在案扣押的被告人用于犯罪的公司营业执照、印章、法人章、展板等物品予以没收。依法扣押的现金人民币13900元,返还被害人。集资诈骗其他赃款人民币2163000元责令被告人李林海、苏振、孙建伟、仝建波退赔,返还各被害人。(大江晚报)

芜湖一团伙3个月诈骗180名中老年人217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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