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魏昕悦)12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宣布成立儿童福利与保护处。“以前,市民政局关于儿童方面的工作分散在很多处,形不成合力,儿童福利和保护处的成立将更好地统筹工作。”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新成立的儿童福利与保护处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孤残儿童保障、困境儿童救助、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的工作统筹在一起,标志着本市儿童福利与保护工作被放到相对显著和独立的位置上。
单部门统筹儿童福利救助
近年来,儿童权益受侵害事件屡禁不止,如何更好的保护儿童始终是全社会关心的热点。目前来看,在社会保护领域,民政部门负有兜底监护职责,要承担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或监护责任,民政部门所属救助场所、儿童福利机构要提供救助照料或收留抚养。但北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尚不健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责任不清、任务不明、供给不足、协作无序等问题。
“市民政局关于儿童福利和保护的工作有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孤残儿童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保障、流浪儿童困境儿童救助、儿童权益保护等,原来的婚姻管理处负责儿童收养工作,救助事务中心负责流浪儿童、走失未成年人、不良记录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福利处负责儿童福利工作,三个领域分散在四五个部门里,力量分散,分头管理。”李红兵介绍,新成立的儿童福利与保护处会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孤残儿童保障、困境儿童救助、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的工作统筹在一起,标志着本市儿童福利与保护工作被放到相对显著和独立的位置上。
“十三五”构建普惠儿童工作体系
据统计,北京市有280多万常住儿童,其中困境儿童有2.5万人左右,儿童福利和保护处将重点对这些困境儿童制定政策、提供服务。李红兵表示,“十三五”期间市民政局将深入调研和查找儿童福利和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按照适度普惠发展导向,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方面,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拓展完善困境儿童在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就业等领域的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各类困境儿童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在构建儿童工作体系方面,制定加快儿童福利与保护体系建设的意见。重点加强街乡和社区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儿童工作领域专业社工和儿童福利督导员等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技术支持手段,强化各类资源的统筹衔接和需求对接。同时,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功能转型,依托市、区两级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救助保护机构,普遍设立市、区两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形成市、区、街(乡)和村(居)四级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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