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7日淮安讯(许家松 王淑臣)“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参与人中有半数以上为50周岁以上的中老年人,他们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希望通过投资方式获得更多回报,但对犯罪的预防能力较弱,容易听信他人”,7日下午,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召开的非法集资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该院朱希军副院长介绍,在淮安市区,50周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已经成为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受害人。
据朱希军介绍,自2016年以来,该院共受理9件非法集资类案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5件、集资诈骗案件4件,涉案总金额约人民币5亿元,涉案投资人三千余人,而这三千余人中,有一半是50周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犯罪嫌疑人虚构投资项目,采用发放小礼品、邀请旅游、开展年会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参与投资,从而诈骗财物”,朱希军副院长告诉表示,这类案件定性为集资诈骗罪,诈骗对象主要是中老年群体。非法集资的另一表现形式则是,以金融创新为名,利用P2P网贷平台,以高额利息相诱,吸引众多投资人投资,吸收的资金用于放贷,从中赚取利差。这类案件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的原因是放贷资金不能回收,资金链断裂,众多投资人本利不能全部兑现。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通常是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熟人等关系进行诱骗参与投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朱希军副院长告诫市民,一个巴掌拍不响。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的犯罪分子固然可恶可恨,但受害人同时也是参与者,自身也有过错,其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投资参与人应当理性讨债,合法维权,在司法机关穷尽手段,追缴回来的财产不足以挽回全部损失的情况下,自身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市民在投资时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擦亮眼睛,不盲目轻信高利息回报的宣传,老年群体在投资之前要多听家人的意见,不轻易将积攒的养老钱送到骗子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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