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推进工作视频会)
福建省委宣传部供图。
11月28日下午,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推进工作视频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9部门关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福建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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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2017年8月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委部署要求,多次发文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各地按照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一是狠抓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对代用茶、固体饮料、配制酒、白酒等重点产品和企业检查力度,深入排查整治“一高两特”(高风险食品,特殊食品和学生、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消费食品)食品安全风险。二是加大保健食品日常检查力度,实施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抽验任务;同时,组织两个督查组对各地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进行督查。三是部署开展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净网”行动,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监督抽检,组织对福建省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中国·茶多网”开展检查整改。四是各地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查办方面也有新的突破。如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涉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以及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违法案件,涉案货值金额达1396万元,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挂牌督办,将线索通报福建省公安厅。
为全面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振长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肩负起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统筹协调、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坚决打击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增进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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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五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二是治理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三是治理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四是治理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五是治理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要全面覆盖。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方面,针对区域实际,遵循风险管理的原则,制定详实摸底排查计划、工作报表和台账等,确保覆盖行政区域内食品、保健食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产品、所有第三方平台和非实体店、所有广告,做到信息准、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监测,重点对已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食品准入资格,但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要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虚假宣传或非法声称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中的非食用物质和保健食品中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项目。对检查和抽检发现的问题,要查清产品来源和流向,做到有的放矢。
三要严厉打击。要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通过摸底排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媒体广告等多种途径,主动收集违法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声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处罚。同时,要追溯涉案食品生产源头,查清销售流向,涉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通报,进行全链条打击,彻底摧毁违法食品生产销售网络。要有效控制涉案食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对通过互联网销售涉案食品的,要责成第三方平台停止发布涉案食品销售信息,加强网络巡查,发现涉案食品及时采取措施。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或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严格依法处罚到人。只有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才能形成有效震慑。
四要共同治理。要围绕社会共治,集中各方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的现代治理机制。一是突出联合联动。整治行动涉及多个部门和全国各地,因此,既要强调分工,更要强调协作,强调上下间、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执法协作、行刑衔接。对违法违规线索,要上溯源头、下追终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见效果决不收兵,坚决不给违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二是实施开门整治。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所有的检查、抽检、处罚、案件等信息一律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食品生产经营者、媒体和社会各届全面了解整治工作情况。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专栏、公众号、微博等平台,采用视频、图片、文字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引导消费者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和正确的健康养生意识,提高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辨识能力。三是强化社会共治。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整治,组织明察暗访,实施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企业内部人员投诉举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综治网格员等队伍的作用,切实破解行业“潜规则”,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康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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