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健身房地址变更 预付款能不能退
本报讯【通讯员杨莉 全媒体记者吴艳】办了健身卡准备去消费,却发现健身房已经变更了新地址,想要退款却遭到拒绝。近日,陈女士遇到这样的情况,预付款到底能不能退?
陈女士于2015年在樊城区某健身中心办理了一张价值800元的健身卡,因工作原因一直没开卡。今年10月,陈女士偶然发现了办卡的单据及协议,准备去消费,却发现商家已经关门了,经打听,她发现健身房搬地方了。
陈女士找到健身房要求退卡,商家不同意。于是,陈女士向清河口工商所求助。
清河口工商所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实地调查,发现该健身房是2016年9月搬迁的。经调解,健身房负责人允许陈女士在新地址开卡继续消费,但陈女士认为新地址太远不方便。健身房又提出,可免费把陈女士转到距离较近的健身中心,但陈女士仍然坚持退卡、退钱。
双方陷入了僵持,到底该不该退?清河口工商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本案中陈女士办理的健身卡实际就是预付费消费卡,商家变更地址,不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理应为消费者退卡。最终经过多次调解,陈女士的诉求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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