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警方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杨勇
41岁的杭州人冯先生(化名)是一名海归白领,家庭美满,事业有成。
今年6月,他在使用聊天软件“探探”时,认识了一个叫小蝶的姑娘,小蝶自称贵州人,19岁,一个人在杭打工。
冯先生看过小蝶的照片,长发飘飘,瓜子脸、大眼睛,一副楚楚动人的样子。
聊天中,小蝶说,自己孤身在杭,没有亲戚、没有朋友,生活成本又高,打拼得很辛苦。
“以后我就是你的哥哥,有什么困难你就跟我说。”微信上,冯先生一副“大哥”做派,对小蝶关怀备至。
没过多久,两人在一家咖啡店见了面,小蝶本人比照片上更加清纯漂亮,冯先生心动了。
7月初的一天晚上,两人在一起吃了饭、看了电影,又到一家宾馆开了房。
进了房间,小蝶一脸娇羞,跟冯先生说,自己还没有交过男友,如果他真的要和自己在一起,就先“表示一下”。冯先生心潮澎湃,二话不说就转了2000元给她。
第二天一早,小蝶又向冯先生吐露“委屈”,说家里条件很苦,欠了不少钱。看着楚楚可怜的小蝶,冯先生又给她转了2000元。
之后,小蝶时不时地以家人生病、手机坏了等各种理由向冯先生要钱。渐渐地,冯先生觉得她太过功利,产生了厌烦感,主动断了微信、电话联系。
没想到,9月28日上午,萧山城厢派出所民警忽然找到了冯先生:“你涉嫌嫖娼,请跟我们回所里接受调查。”
冯先生当场呆住,大呼冤枉。
直到民警提到“小蝶”,他才反应过来——自己“上当”了。
原来,小蝶并不是“打工妹”,而是一名失足妇女,9月28日凌晨,城厢派出所民警在“雷霆2号”行动中,抓获卖淫团伙组织者4人及卖淫嫖娼人员10余名,其中就包括小蝶。
据小蝶交代,今年4月,她来杭打工时认识了一个叫“娟姐”的女人,娟姐很热情,常常带着她吃喝玩乐,其间还有意无意地提醒她,想要过灯红酒绿的高档生活,就要去“服务”大老板。
小蝶禁不住物质诱惑,在“娟姐”怂恿下,答应了。
于是,“娟姐”给她安排了住处,不仅包吃包住,还有专人接送。
平时,“娟姐”等人主要通过陌陌、探探等聊天交友软件寻找目标客户,而且他们很有一套——起初并不开门见山直接交易,而是将小蝶等失足妇女包装成清纯“打工妹”或“学生妹”等身份与嫖客接触,经过一段时间的感情经营,再以经济困难、家里欠债、买礼物等各种理由要钱。
作为回报,小蝶“以身相许”,和嫖客开房发生关系,而为了获得更多嫖资,“娟姐”还教小蝶等人利用工具假扮“处女”,以此收取2000至5000元不等的高额费用,并与小蝶分成。
目前,“娟姐”等4名组织卖淫人员已被萧山警方依法刑拘,小蝶等人及其他人员则给予治安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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